这是一个全新的词汇——“跨省沟通”,创造这个新词的,是江西贵溪警方。被“沟通”的,则是宁波一位在网上转发新闻报道的网友。
7月20日的《今日早报》报道说,宁波网友刘先生近日转发了7月6日《今日信息报》的一篇新闻,报道的主要内容是:江西贵溪一户人家遭打砸抢,造成一死两伤,当地警方知道此事后却没制止,时隔5个月,打砸人员依然逍遥法外。发帖3天后,江西贵溪警方就跨省找到了刘先生——警方认为网帖失实,让他做了一个笔录,并保证今后不再转发这个帖子,而三天前转发的帖子则被要求删除。
江西贵溪警方将此举化装成“沟通”,但谁都知道,这就是封口、就是恫吓。相比于“跨省追捕举报者”、“进京抓记者”,虽然“跨省沟通”看起来并不是那么面目狰狞,但骨子里却是一样的——动用警力让监督者闭嘴。正如有网友所说,这就是变相的“跨省追捕”,是变相的“言祸”。
普通公民举报招录不公,会被跨省追捕;记者报道领导的负面消息,会被进京抓捕,如今,你作为一个网民,在网上转发正规媒体见报的报道,居然也会被警方“跨省沟通”,监督者免于恐惧的权利,在哪里?
按照常理,如果贵溪警方认为《今日信息报》的报道失实,损害了自身的名誉,完全可以跟报社打官司讨回公道。但贵溪警方并没有寻求在法律框架内解决问题,而是“跨省沟通”意图封住监督者的口。显然,在贵溪警方的眼里,权力比法律用起来更加顺手。而贵溪警方这一习惯性动作的背后,则是一些地方警察权滥用的严峻现实——滥用惯了,一切就成了理所应当,就成了下意识。
这方面的例子很多,比较常见的,是一些地方的公安部门热衷于参与强制拆迁等非警务活动,为此,公安部今年3月份还特意发出通知,提出“严禁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事实上,对于遏制警察权滥用,《人民警察法》已有明确规定:对超越法律、法规规定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如今公安部还要专门发通知强调,可见在一些地方,滥用警察权已经成了一种常态。警察权滥用的结果,一方面是地方领导越来越习惯让警察参与各种非警务活动,另一方面,也让一些公安机关自身形成了滥权意识。江西贵溪警方的“跨省沟通”,就是自身滥权意识的恶果——他们甚至相信,警察权可以封口。
更可怕的是,在滥权思维下,一些地方的警察已经习惯于在非警务活动中“大显身手”。比如说,今年5月,新华社记者在河北香河县采访土地违规流转问题,遭人围堵后拨打当地110求助,谁知警方非但不出警,反而质问记者为什么晚上要去村里采访,并称采访是要通过有关部门批准的。在这里,原本应该维持治安的警察居然开始防起了记者——其功能的异化让人诧异,其自觉性,更让人不可思议。
江西贵溪警方创造的“跨省沟通”,不仅是“跨省追捕”的变种,更是警察权滥用的恶果,认识到这一点,我们才会明白,为什么免于恐惧的权利变得如此奢侈。
(本报评论员 赵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