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从无锡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获悉,按照今年国家新修订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将于本月下旬对上半年的工伤保险补助标准差额部分进行补发。
今年1月1日,国家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正式实施。江苏省实施新《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4月份出台,6月初无锡市明确了工伤保险补助标准)。为此,今年上半年,用人单位在无锡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事处仍按原工伤保险补助标准结算了工伤待遇。
据了解,随着7月初工伤保险新待遇结算系统上线后,工伤保险部经过统计汇总,对今年上半年用人单位已到无锡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的工伤保险待遇结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照新《条例》规定的标准进行差额补发。而补发金额也将于7月下旬通过信息系统自动发放到用人单位银行账户中。薛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