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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多区县无地震避难场所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7月21日03:50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孙乾)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昨天审议关于北京市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及《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实施情况的书面报告。目前本市仅有地震应急避难场所33处,全市大半区县仍无地震避难场所。

  报告透露,本市的33处避难场所只能容纳160万人应急避险。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杨凤一在分组审议时表示,已建成的地震避难场所与本市1961万常住人口数量反差较大,地震避难的保障能力严重不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晓晨表示,市人大执法检查发现,目前,全市只有7个区县有避难场所,也就意味着,全市大半区县并未有合格的地震避难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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