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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石家庄市井陉县太行化工建材有限公司董事长老贾和公司其他领导又一次盘算公司下一步的发展计划。由于公司产品销路不是很好,最近,公司的效益有所下降。老贾和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计划,要对公司的生产技术进行一次改进。技术改进需要资金,这让老贾又一次想起了公司被井陉县经济贸易局(现为井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借走的10万元资金。老贾叹了口气说:“这10万元钱,现在已经弄不清楚找谁要账好了。”
文/图 本报记者 路其强
一张借据
县经贸局
借走10万元
一张盖有“井陉县经济贸易局财务专用章”字样的收据,始终小心地锁在老贾的抽屉里。收据上写明:“今收到太行化工建材有限公司交来借款壹拾万元”,收款日期为2003年2月24日。老贾说,2003年2月,当时,井陉县主管工业的副县长打电话给他,让县经贸局到公司借10万元,两三个月后就还。2月24日,井陉县经贸局时任局长亲自带着会计,到老贾的公司取走了10万元借款,并打下了这张作为借据的收据。
从那天开始,老贾就一直等着井陉县经济贸易局还钱。三个月后,借款并没有按当初说好的时间归还。当年年底,时任县经贸局局长告诉老贾,钱目前还不了了,要等一段时间。老贾虽然心里觉得事情有些不妙,但也没把事情想得太坏。一段时间里,老贾多次找到县经济贸易局催要借款,均没有结果。老贾说,大概过了三年多的时间,在一次催要借款的过程中,时任经贸局局长突然说话变了口气,他说,这借款县经济贸易局没有用,所以县经济贸易局不负责还这笔借款。
老贾说,当时,他觉得特别气愤,钱明明是县经济贸易局从他手里拿走的,为什么不负责还。后来,井陉县经济贸易局合并到井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也换了。再找现任局长,答复仍然是,钱虽然是我们借的,但不是我们花的,所以还不了。后来,老贾也逐渐从各种途径了解到,原来当年的10万元借款,被县里给了当时的破产企业“井陉县建筑陶瓷厂”,至于什么用途不得而知。
一个答复
借款陶瓷厂用了,没钱还
7月18日上午,老贾又一次找到井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催要借款。在局长李建文的办公室内,李局长告诉他,局里没钱,还不了。当年的借款,已经被县经济贸易局给了破产的国有企业“井陉县陶瓷厂”。“井陉县陶瓷厂”无法归还“经贸局”钱,“经贸局”自然也还不了老贾的借款。
李局长还说,他也了解了一下当年借款的情况,大致是这样的,当时,国有企业井陉县陶瓷厂面临破产,拖欠职工养老保险等各项费用。为了解决燃眉之急,井陉县经济贸易局从老贾的公司借走10万元。当时,井陉县经济贸易局就把钱给了井陉县陶瓷厂,这个过程应该都有“手续”能证明。所以,井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的确不能还这个钱,也没有钱还。
老贾反问李局长:“借据可是县经贸局出具的!”李局长也答复说,如果老贾起诉到法院讨要借款,井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肯定败诉。如果是那样,井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就起诉“县陶瓷厂”,要求“县陶瓷厂”还钱。“县陶瓷厂”现在破产了,虽然有资产,但资产变不了现,自然也无法还老贾的借款。李局长劝老贾说,打官司也没有用,关键是要把借款要回来。当年借老贾的钱也确实用于“县陶瓷厂”的职工安置,“县陶瓷厂”也是国有企业,所以,老贾的钱可以考虑找县政府讨要。
一线希望
“可以试试让县财政还款”
对于李局长的说法,老贾认为很有道理。但是,老贾也告诉记者,几年前井陉县经济贸易局让他找县政府要钱的时候,他曾经找过井陉县政府当时主管财政的副县长。副县长看看借据说,这借据明明是井陉县经济贸易局打的,县政府为什么要还钱呢?这让老贾实在无话可说。这也是让老贾看不到要回借款希望的一个主要原因。老贾很伤心懊恼,当年借款如“行政命令”似的,到头来打了借据的单位却说,钱不是他们用的,不还。县政府又说,借据不是他们出具的,也不还。10万元借款不是小数目,可现在谁都不认账。别说利息,现在连本都收不回来了。遇到这事,谁又能不生气着急呢?
老贾认为,李局长说的话很中肯,说的情况可能也比较实际。让人高兴的是,谈话中,李局长的一席话又让老贾看到了讨要借款的一丝希望。李局长说,事实在这里摆着,老贾的钱终归是要有人还的。现在,原来答复老贾不还钱的县政府副县长已经换了。所以,老贾可以尽快写一个情况说明,把借款的前后经过写清楚,呈送给井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井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再以此情况说明为依据,给县政府打个报告,请领导们批示一下,看看能不能让县财政把借款还给老贾。听了这番话,老贾激动不已,他觉得,这不失为解决问题的一个好办法。
律师说法
“井陉县经贸局”
还钱没商量
对于老贾所面临的讨债风波,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律师康君元认为,从借款的过程看,县领导及井陉县经济贸易局当年的借款行为,有滥用职权的嫌疑。这起政府部门与企业产生的借款民事纠纷,有白纸黑字的借据在,借据上有鲜红的“井陉县经济贸易局财务专用章”,借款单位也很明确,借贷法律关系非常清楚。作为政府部门的县经济贸易局,更应该以身作则,讲求诚信,无条件归还老贾10万元欠款。因为有借据在,不管谁花了这笔钱,县经济贸易局都应该偿还。没有用这笔钱不能成为不还款的借口,因为钱当初就是县经贸局拿走的。井陉县经济贸易局的正确做法应该是,无条件归还老贾的10万元欠款,而后再向县政府或相关单位追偿。这个道理并不复杂,也并不难懂。
记者手记
这样的“义气”
还有谁愿讲?
记者面前的老贾,头发已经花白。说起他已经讨要了8年的10万元欠款,老贾一个劲儿地叹气。
10万元借款,8年时间,如果放在银行里,利息也有不少了。可现在不仅没有利息,连本金都收不回来。政府部门向企业借款,而且带有几分“行政命令”的色彩,老贾不知道借款主体的这种行为是否恰当。但老贾承认,当初借款时,自己有几分“讲义气”的成分在里面,因为在小小的井陉县,企业就那么几个、领导也就那么几个,谁和谁都熟悉。总打交道,哪能没有几分交情?可是,如今老贾被这“义气”伤了心。虽然如此,求助媒体,他还是鼓了很长时间勇气的。这种“怯懦”,源于谁都可以想见的多种原因。老贾说:“我是被逼得没有办法了,希望能够得到大家的原谅。从‘吃一堑,长一智’的角度上讲,这样的‘义气’,今后我不能再讲了。”
近年来,各级党委和政府都提出“打造诚信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的口号。作为政府组成部分的各部门,当然也要身体力行。欠债不还,实在谈不上是诚信。不讲诚信,公信力又何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