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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建立专家库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7月21日08:00  深圳特区报

  深圳特区报广州7月20日电(深圳报业集团驻穗记者 吴勇加)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省人民政府近日决定建立省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专家库,遴选第一批55名专家作为成员,从中确定20名作为首批省政府聘任专家。

  《广东省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专家库工作规则》规定,专家库成员应有广泛的代表性,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严谨的科学精神、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决策咨询能力,对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工作有热忱、有责任感。(二)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相关领域内有较高学术造诣或较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在省内外同行中有较高声望。(三)身体健康,年龄在65岁以下(两院院士、特殊专才年龄不限),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参加专家库相关工作和活动。

  专家入库以自愿为原则,采取推荐方式。有关单位在个人自荐基础上,根据以上条件推荐相关领域专家。拟入库和拟聘任专家名单,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省领导小组确定。聘任专家由省人民政府颁发聘书,聘期两年,届满后自动离职或重新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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