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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6个省内异地交款终端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7月21日10:27  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讯 (记者/郭文君通讯员/闫海滨)为进一步方便市民缴纳省内异地交通违法罚款,东莞交警近日在东莞市旧机动车交易中心、中堂交警大队、石碣交警大队、凤岗交警大队、长安交警大队和松山湖交警大队安装6个省内异地交款终端,市民可以免手续费缴纳省内异地交通违法罚款(深圳、佛山三水除外)。

  在东莞市旧机动车交易中心,笔者看到了这台新的自助终端机,如果要缴纳异地交通违法罚款,首先点击交通罚款,阅读相关提示点击同意,然后输入车牌号码和车牌种类,输入发动机号后4位数,点击查询违法记录、违法确认、缴费,输入手机号后,在终端机上插入银联卡,就能轻松完成缴费。

  如果是电子警察抓拍的交通违法,必须是金额在200元(含200元)以下的才可以缴纳,如果是现场执法的处罚,则必须是单项交通违法罚款才可以缴纳,合并处罚的不能缴纳。东莞籍车辆在东莞的交通违法不需要在异地交款终端缴纳,而要到本地交款机上缴纳。

  为防止盗窃银行卡行为,这种新型自助终端机只接受加密的银联卡和信用卡,没有密码的银联卡和信用卡不能缴费。此外,为防止黄牛党,这种新型自助终端机对每张卡缴费设了限制,每张卡只能为一个车牌号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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