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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给上保险职工可举报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7月21日15:37  法制晚报

  不给上保险职工可举报

  本报讯(记者蒲长廷)即日起,全市各级劳动监察部门将在两个月内,对全市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进行专项执法大检查活动。企业不给职工上保险,职工可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会等部门举报。

  据人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活动的重点检查范围是劳务派遣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宾馆饭店及中小型餐饮服务企业、中小型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其他非公有制企业及个体经济组织。

  重点检查内容是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工资支付情况、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登记以及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以及女职工和未成年人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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