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在公安局里当保安,竟然把公安局当成“摇钱树”,对多人实施诈骗。7月21日,霍邱县法院公布了这起案件。
事发前,郑某是霍邱县宏达保安公司的保安,上班地点在霍邱县公安局里。2006年10月份,张某因盗窃被公安机关查处,张某的表外甥付某为了“解救”张某而找到郑某。郑某立即看到了“商机”,谎称公安局里的人都熟,可以花钱找人把张某的事摆平。此后,他狮子大开口,先后7次骗取张某家人51700元。
郑某每次让张某家人送钱均选择在公安局里,张某家人也误认为郑某就是公安局的人,因此屡屡上当。不过,纸总是包不住火的。随着张某被判刑,郑某的谎言不攻自破。面对张某家人讨还“解救金”时,郑某称钱被他找关系、请客花了。
此后,郑某又利用在公安局当保安的便利诈骗多人。受害人报案后,郑某于2010年被立案调查。今年6月,霍邱县法院一审判处郑某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郑某不服后上诉。近日,六安市中级法院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判决。
朱凤胜 本报记者 窦祖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