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昨天下午,合肥市慈善协会在与合肥市商会协会座谈时表示,“冠名慈善基金”的形式将更加细化,今后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用自己的名字冠名慈善资金。
“张三慈善基金”“××企业慈善基金”……今后,凡是自愿向慈善(总)会认捐一定数额善款的单位和个人,均可以提出设立冠名慈善基金。合肥市慈善协会的相关负责人说,有了这样一个以自己名字冠名的基金,也可以让大家心头有笔“明白账”,“捐了多少钱、款项流入了哪里,捐赠者都可以清楚地知晓。”
据了解,“冠名慈善基金”一般可以冠3种形式的名称:冠捐赠者之名、冠慈善之名、冠捐助项目之名。对于这种形式,许多商会的负责人也十分赞同,“我们最关心的问题就是捐款的流向,如果能理清这笔帐,也可以鼓励更多的人有信心参与慈善。”参会的某商会负责人说。李丽娟
本报记者 姚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