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邬某犯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昨天下午,在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随着法官的当庭宣判,原本站在被告席上的邬某一下子瘫坐在椅子上。2010年1月~5月间,他从江苏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无锡项目销售经理调任苏州任职后,仍在无锡以购买低价别墅定金、购买内部低价房“差价款”等名目,从多名购房者手中骗得1022.93万元。案发后他于同年6月在贵州被捕,所骗得的1000余万元,已被挥霍得仅剩160余万元。
□快报记者 薛晟
为还债开始骗购房人
1974年出生的邬某是上海人,大专文化的他在公司表现不错,2008年6月至2009年8月期间,担任开发公司无锡项目销售经理,不过从2009年9月起就不再担任该职务。此后,公司委派其为苏州项目销售经理。
不过在2010年1月至5月间,邬某因其个人债务无力偿还,就隐瞒真相,对外谎称仍在无锡担任销售经理职务,并伪造一开发公司印章用于签署认购协议书,分别以支付每平方米1500元~3500元不等的差价款即可购得无锡项目的内部低价房、支付购房定金即可购得该项目的低价别墅及炒购房意向金、“借款”等名义,从多名购房者处共计骗得1022.93万元。
收钱多选在售楼处
记者注意到,在审理查明邬某的10次行骗记录中,有6次都选择在无锡项目售楼处收取被害人支付的“差价款”。也许正是这样的一层“外衣”,再加上邬某伪造公章炮制的“认购协议书”,让被害者对邬某是更加深信不疑。直至自以为得了便宜的购房者们想履行“协议”时,才发觉上了当。而邬某在骗得1000余万元巨款后,分别用于归还个人债务、赴澳门赌博、到娱乐休闲场所高消费等。直至案发后被捕,公安机关追缴赃款为169.5189万元。
经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邬某犯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已追缴的赃款169.5189万元发还被害人;责令被告人邬某继续退赔违法所得853.4111万元,并发还被害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邬某喃喃自语道:“我也没有想到今天会站在(被告席)这里,只想再一次对被害者、包括公司及家人表示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