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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亡加拿大12年老赖成孤家寡人

  1999年8月13日,身为厦门特大走私案(也称“远华案”)首犯的赖昌星,从香港逃到温哥华,开始了逃亡生涯。

  有媒体报道,赖昌星住处位于大温哥华地区本拿比市,卑诗省立7号公路旁的一幢30多层高层公寓,面积约100平方米,在大温哥华地区属于中等偏上的条件,但据赖昌星对当地华文传媒称,房屋系租住。

  除了当初与他一同逃亡的前妻在2005与赖结束婚姻,赖当初逃亡时,还带了情妇蔡玲玲和儿子赖文东,但这二人并未被卷入案件中,由于获得合法居留身份,二人离开赖移居卡尔加里。如今的赖昌星显得有些“孤家寡人”。

  据去过其家中人士透露,“孤家寡人”的他如今自己做饭,他本人声称爱吃红薯稀饭和咸鱼,并在朋友家花园种了些蔬菜。据他对媒体记者说,他与外人接触不多,甚至连同乡、熟人来温哥华,他也避而不见。因为不懂英文,他经常上中国内地网站,尤其关心和自己有关的报道。他也常常玩一些棋牌类连线游戏,最喜欢的是“斗地主”。有意思的是,他买了一台顶级配置的苹果电脑,却用来在线聊天、看网页、斗地主。去年曾冒出个专为赖昌星辩解的“赖昌星博客”,在当地轰动一时,但他很快出面澄清系有人冒充,事实上他连打字都打不利索。

  虽然一直声称要投身房地产业求职,但他本人在当地的房产投资记录可谓乏善可陈:最初购买的温西豪宅因周转不灵匆匆出手,赔了几十万加币,而同期温哥华房价涨了几乎三成;后来在本拿比丽晶广场所购置的公寓,因前妻曾明娜和他离婚,目前已划在曾的名下。

  赖昌星口中经常会谈到“朋友”二字,喜欢在华人堆里混。他在2009年年初获得加拿大政府的工作许可,并在4月声称获得了“房地产公司顾问”工作。但当地房地产公司通常编制精简,赖昌星又没有考取房地产经纪执照,这份工很可能是其朋友给的“人情工”。据当地人士传言,赖在温哥华曾受黑社会福建籍女老大、人称“大家姐”的曾某帮助,曾某甚至曾冒充曾明娜,帮助赖昌星欺骗警方。2009年4月16日,曾某在一起刑事案件中被杀,对赖昌星打击很大。

  据新华社、国际先驱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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