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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建设要以公平为先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7月25日08:37  南方日报

  7月22日《南方都市报》报道《请落实非莞籍残疾人优惠乘车》

  残疾人“维权斗士”朱明建曾多次为残疾人争取优惠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权益。日前,他调查发现,东莞的公交车几乎都拒绝非莞籍残疾人半价或者免费乘车,违反了国家和省级的相关规定。本月19日,他与百余名残疾人联名致信东莞市政府,建议东莞取消当地过时的规定,落实非莞籍残疾人优惠乘车政策。

  点评:社会建设的原则是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具体来说,就是要保证每个人的正当权益受到保护,人的生命价值、健康价值都受到重视。因此,在推进社会建设的过程中,保障社会困难人群的民生权益往往被置于更优先考虑的位置。

  非户籍残疾人乘车优惠被“拒绝”,虽然与城巴公司的商业化运营机制有关,但并非不可突破。相反,东莞应该利用目前大力推进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创新这一契机,以公平为首义,探索社会与政府之间的沟通与平衡机制,在残疾人权利保障上淡化户籍观念,真正实现新老莞人权益共享。如此,必将给东莞社会建设添华章。

  南方日报记者 刘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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