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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消防全面学习《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7月25日20:19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乌鲁木齐7月25日消息(记者胡志坚 王静 实习生张忱)今天(7月25日)下午,由中宣部、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文化部、卫生部、广电总局、安监总局等8个部门联合制定的《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以下简称《纲要》)就部署实施工作进行了电视电话会议,新疆公安厅、卫生厅、文化厅等相关部门观看并学习了此次会议。

  《刚要》指出,各地要加强对家庭、社区、学校、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要将实施本纲要纳入消防安全联席会、防火安全委员会议事日程,加强工作领导,出台配套政策,建立完善职能部门协作机制、新闻媒体联动机制、考核奖惩机制和问责机制。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发挥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大力推进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出台配套措施、健全宣传队伍、完善宣传设施、发挥媒体作用、创新消防文化、广泛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保障宣传经费、加强督导考评等措施来确保《纲要》顺利实施。

  据了解,制定此项纲要是要进一步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全社会防范火灾、扑救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刚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制。通过开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理念,激发公民关注消防安全、学习消防知识、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夯实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减少火灾危害,为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奋斗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到2015年底,各级政府、职能部门、人民团体、社会单位依法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机制将基本形成、队伍普遍建立、设施较为完善、形式与内容满足社会需要;公益化和市场化结合、普遍宣传教育与重点宣传教育结合、专业队伍与群众力量结合的宣传教育格局基本形成;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指导、督察、考评、监测体系基本建立;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和火灾报警、扑救初起火灾、疏散逃生等消防安全常识得到广泛普及;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升,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普遍提高,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互救能力明显增强;人为因素引起的火灾事故明显减少,全国火灾形势保持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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