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史上涉案金额最大假币制造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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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亿元假币案昨日一审宣判。
南方日报记者 苏仕日 摄
南方日报讯 (记者/马喜生通讯员/王创辉)昨日,1.6亿元假币案主犯肖桂宏被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该案是东莞历史上涉案金额最大的假币制造案。
半年前,该案在东莞中院开庭,庭审披露了16名伪币团伙成员造假流程(详见2011年1月16日南方日报《东莞观察》AⅡ01版《5600万元假币去向不明》报道)。
该案的其他被告分别被判处1年10个月有期徒刑至死刑缓期执行等,并处罚金6万至35万元。
●案情回放两个窝点制造假币
2009年2月初,肖桂宏、张凤娟与赵超友等多次密谋伪造人民币。肖桂宏和张凤娟负责出资,肖桂宏兼做假币成品销售。三人以每月2万元的租金承租寮步镇某手袋厂首层作为制假窝点(以下简称“寮步制假窝点”)。房东的蓝方国见有利可图,以分取10%赃款的方式入伙,成为该团伙头目之一。赵超友负责购买印刷机械、机械的维修及召集印刷人员,陈能超多次提供运输服务。
2009年7月中旬,肖桂宏和赵超友到广州市彩油墨店向黄小燕购买纸张、油墨等制假材料。在明知肖桂宏造假币的情况下,黄小燕仍然出货。8月中旬,寮步制假窝点开始印制100元面额的假币。
2009年9月3日,肖桂宏伪造2005年版100元面额的假币成品共5600万元,第一批假币最后进入了流通市场,共获得赃款180万元。
严兴受雇于肖桂宏负责具体销售及收取售卖假币的赃款,伍辉立从中协助严兴。
2009年10月,这个假币团伙另寻地点烫印假币金属线。赵超友与蓝方国在东城街道温塘社区皂一(2)村的别墅设烫金窝点。肖桂宏出资进行装修,赵超友买来烫金机、切纸机等机械。肖桂宏的弟弟肖林宏负责监督窝点的各种开支。这个月,黄小燕又卖给该团伙2吨彩纤纸及油墨等材料。
制假期间,蓝宁博多次驾车送纸到温塘制假窝点,并将烫好金属线的纸张分批运送到寮步制假窝点。
截至2009年10月23日,温塘共造出79500张假烫印纸张。
2009年11月1日,公安机关在这两个窝点现场缴获2005年版面额为100元的假人民币总面额1.109715亿元,再加上流向社会的5600万元,肖桂宏等16名被告人共制造约1.67亿元假币。
公安机关还在现场搜出一批假币印制工具。
●团伙特征以同乡为纽带,关系密切
这一犯罪团伙关系密切,主要由同乡构成。何爱氏等5名印刷假币的工人为四川籍同乡,首犯肖桂宏等8人则是广东电白籍同乡,其中还有“兄弟连”、“父子兵”、“夫妻档”。例如,肖桂宏与肖林宏是兄弟,蓝方国与蓝宁博是父子,张凤娟和陈能超是母子,蓝方国与吴亚娣是夫妻,严兴和伍辉立是情人。
据被告人供述,蓝宁博、吴亚娣、陈能超、伍辉立等人起初并不知晓其亲属企图制造假币,而是在提供相关协助的过程中逐渐得知真相。但他们在明知的情况下继续提供协助,最终受到法律制裁。
在肖桂宏等人落网后,公关机关顺藤摸瓜,又在肖桂宏、肖林宏两兄弟位于深圳市宝安区龙华镇窝点当场缴获面额共计278.5万元的假币成品。
●宣判之后主犯不服要上诉
昨日,东莞中院在宣判中认为,本案涉案假币共三笔,其中5600万元成品和1.109715亿元半成品在东莞市内缴获,共计1.669751亿元,另外278.5万元成品在深圳宝安区缴获。三笔总计1.697565亿元。
根据宣判,第一笔5600万元假币已经售出,无法缴回,国家金融管理秩序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另外两笔1.109715亿元和278.5万元被公安机关当场缴获,尚未流入社会。
在本案中,肖桂宏构成伪造货币罪,决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另外,主犯张凤娟犯伪造货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蓝方国和赵超友犯伪造货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其他12名被告也因犯伪造货币罪被判处1年10个月至死缓不等,并处罚金6万至35万元。
宣判后,肖桂宏明确提出上诉,张凤娟和蓝方国表示不上诉,其余表示考虑是否上诉。
弟弟判了14年是我害了他
■对话
南方日报:对犯罪事实认定部分你有意见吗?
肖桂宏:我对犯罪事实认定没有意见,不过我觉得没有他们想的那样对社会造成伤害。
南方日报:流出去的假币去向何处?
肖桂宏:我不知道,这个不是我负责的事情。
南方日报:你是怎样掌握做假币的技术的?
肖桂宏:我们那个地方有朋友做这个(假币),问他们要的技术。
南方日报:今天你弟弟也被判了刑。你把他带入团伙,你有没有对他感觉很愧疚?
肖桂宏:是的,他判了14年。我对自己无所谓,感觉是害了弟弟。
南方日报:你当时知道会有这种后果,为什么还把亲弟弟从家乡叫来做假币?
肖桂宏:像我们这种经济犯罪一般都是家族性犯罪比较多,毕竟比较相信自己的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