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男子被东莞警方抓获
新快报讯记者 杨英杰 通讯员 罗焕英 刘敏玲 报道 为获取非法利益,不法分子利用电脑合成淫秽照片勒索他人钱财。新快报记者昨日获悉,东莞市第三人民检察院日前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两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捕决定。
2011年5月初,无业人员谢某、王某在湖南通过互联网收集被害人的信息资料及照片,然后利用电脑制作将被害人的头像合成淫秽照片,并以电脑打印或手抄的方式制作勒索信,勒索被害人3万至5万元不等,勒索对象多为公职人员或医生。5月下旬,两人携带一百多封勒索信从湖南乘坐大巴前往深圳。其后,二人通过快递公司邮寄百余封勒索信给东莞、深圳范围内的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