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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将严查商品房违规预(销)售行为 欢迎投诉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7月28日04:46  东方今报

  □首席记者 孟亮 见习记者黄振华

  东方今报洛阳讯 昨日,洛阳市住建委发布公告,洛阳市住建委将于7月22日至9月31日对当地商品房预(销)售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治理,整治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销售代理商及中介公司等。

  据悉,针对近期洛阳市民反映强烈的少数企业违规销售商品房或不履行合同约定等问题,洛阳市住建委将对商品房预(销)售行为进行专项治理。整治范围为:未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擅自预售、销售商品房或者超越许可范围预(销)售商品房的;以“内部认购”、“内部登记”、“办VIP会员卡”等任何形式收取放号费、“诚意金”、“会员费”等预订性质费用的;以排号、订购、交付定(订)金等方式变相预售的;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散布虚假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价格欺诈、哄抬房价、误导消费者购房的;违反《洛阳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的规定,擅自挪用预售款项,用于其他项目或其他用途的;已取得预售许可但未在规定时间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未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的;预(销)售未按规定进行网上备案、合同网上联机备案的;委托不具备资格的房地产中介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的;代理销售中介公司存在的发布不实信息、违反调控政策、价格违法、赚取差价、签订阴阳合同、卖房号等问题;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后,不履行合同约定未按期交房或办理房产证的。

  专项整治期间,欢迎广大市民通过报纸、网络、电话、信件等各种形式投诉商品房预(销)售过程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洛阳市房管局房产监察大队投诉电话为0379-62688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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