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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驾车撞人后逃逸 济源警方3小时侦破重大逃逸案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7月28日05:03  东方今报

  □见习记者 左朝君

  通讯员 王涛张晓

  东方今报济源讯 2011年7月25日22时40分许,接济源市交警六大队报警称,在郭木线坡头村路段,一辆轿车与一辆人力三轮车发生事故,造成人力三轮车驾驶人当场死亡,轿车司机驾车逃逸。

  接到六大队报案后,济源交巡警事故处理大队长于军迅速向支队领导汇报,同时带领副大队长张保丰、民警张晓、酒春杰、史刚志等人火速前往事故现场。

  到达现场后,于军大队长拟订了侦破方案,决定兵分四路展开调查。

  四组民警将掌握到的信息向大队长于军作了反馈,第一组民警通过认真细致的现场勘察,在现场附近发现了一块印有“悦动专用”字样的塑料碎片, 第三组民警通过询问目击证人了解到,目击证人在路边与朋友闲聊时,曾发现一辆黑色轿车高速转弯在其身边向远处驶去,该车尾部拖有物品,地上冒着火花,他当时想这辆车可能有什么问题,随即驾驶两轮摩托车跟了上去,当他行驶到吉利与坡头交界桥时,发现一辆豫UF1038的黑色现代轿车停在路边,他并未在意就离开了。

  通过公安信息平台,查到豫UF1038号牌轿车为灰色现代牌轿车,并不是群众反映的黑色轿车。经过大量的案情分析,大队长于军大胆确定豫UF1038号牌轿车即为此次事故肇事车辆。随即拨打网上查找的车主电话与车主联系,但其电话一直无法接通。

  民警通过违法信息平台查询,近期有卫某处理过此车辆的违法信息。与卫某联系得知,卫某是车主赵某的司机,卫某称该车由车主赵某的朋友黄某代为保管,并把黄某电话给了民警。

  民警一方面联系黄某,但一直无法接通,另一方面于军大队长带领民警亲自去赵某家中核实,赵某不在家中。就在陷入僵局之时,从第二组民警和交警六大队副队长周涛那里得到信息,黄某曾在坡头镇一家工地承揽工程。大队长于军立即安排民警对其工地附近进行排查。

  在民警的不懈努力下,历经三个多小时,肇事司机黄某在家属的陪同下投案自首,其对2011年7月25日22时40分许在郭木线坡头村路段发生的交通事故供认不讳。目前黄某已被行政拘留,事故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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