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王慧)东莞市财政每年将在科技东莞工程财政专项资金中,安排科普项目资助经费,专项用于鼓励和扶持东莞科普工作的开展。这是记者从日前出台的《东莞市科普项目资助实施办法》中获悉的。
科普项目资助经费使用的绩效目标是,通过开展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工作,使东莞公民掌握必要的科学知识,形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公民科学素质有较大提高,使新技术、新方法得到 较 好 的 普 及 、推 广 和 运用。争取到2015年,创建50所科普标兵学校,50个科普标兵社区,20个镇街科普场馆(力争每个镇街一个),50个科普教育(示范)基地;国家级社区、学校、基地5个,省级科普学校、社区、基地40个;资助250项重大科普活动,资助500项一般科普活动。
资助范围包括,东莞市科普标兵社区;东莞市科普标兵学校;国家、省级科普示范社区、科学教育特色学校和科普教育基地等配套项目;科普场馆及科普设施建设以及科普活动。
科普项目资助经费在市财政年度预算安排额度内,按照总量控制、择优扶持的原则进行管理和使用。年度预算资金当年未使用的,额度由市财政收回,不得结转使用。
市科协根据工作实际,负责提出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建议;制订和发布年度资金申报指南,组织申报及评审工作,提出资金资助计划;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财政负责审核科普项目资助专项资金预算建议;复核市科协提出的资金资 助 计 划 ;在 市 政 府 批 复后,会同市科协办理资金拨付;会同市科协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