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厦门7月28日消息(记者刘立忠 郭婕妤 通讯员吴丹 王海天)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将于8月1日正式实施,厦门检验检疫局也将于8月1日起签发中哥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此举意味着我省部分输哥产品凭检验检疫部门签发的“中哥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将可享受哥斯达黎加的零关税待遇。
根据中哥自贸协定,哥斯达黎加将对我国的58%产品实施零关税政策,另有7%和25%的产品分别在未来5年和10年内逐步实施减免关税政策。
哥斯达黎加是我国在中美洲地区的重要贸易伙伴,是我国产品进入中美洲市场的桥头堡。据了解,2010年厦门地区企业对哥斯达黎加出口1789万美元,比上年增长47.9%。主要出口产品有蘑菇罐头、鞋类、小家电、橡胶轮胎、客车等。中哥自贸协定正式实施后,我省的优势传统产品,如纺织品、轻工、机械、电器设备等均可获哥方关税减免。
凡符合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规则及相关操作程序和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表中所列原产地标准的出口哥斯达黎加产品都可于货物出口前或出口时申请签发《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
厦门检验检疫局相关负责人提醒企业,申请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明书签证时,必须提交《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申请书》、按规定填制的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出口商品的商业发票副本及必要的其他单据。各申领单位可向厦门检验检疫局各签证机构咨询相关业务或登录http://www.xmciq.gov.cn/查询相关业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