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使用暴力或者威胁方法拒绝提供统计资料,处以8000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阻碍统计调查,最高罚款20万元;昨日记者获悉,西安市统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日前印发,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有违法行为,将根据危害程度受到相应罚款。
根据规定,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有违反其中之一的均将受到相应处罚。
聘请、任用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统计工作的,按照处罚基准,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拒不改正的,处1000以下罚款。该制度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