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7月28日电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保健食品配方中含增塑剂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应当去除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或使用符合相关规定的辅料代替。
通知说,保健食品配方可使用枸橼酸三乙酯、三乙酸甘油酯或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物质,替代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或者申请从配方中去除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目前在药用辅料领域,仍有3种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可以使用。这三种物质分别是邻苯二甲酸二甲酯、邻苯二甲酸二乙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其在药品生产中主要作为辅料使用,多用于片剂包衣、胶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