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讯(记者陆阳阳实习生张婉韵)被告席上的贾林光一直低着头,他没想到,因为一时头脑发热,用别人的身份证办理信用卡,透支后虽然还了钱,仍然要面临刑罚。
昨日上午10点,贾林光被以妨碍信用卡管理罪公诉,成都青羊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
2008年,贾林光的朋友何勇给了他一张别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怂恿他拿去办张信用卡,然后透支卡上的钱。贾林光听信何勇的话,拿着这张身份证复印件,在两家银行的路边宣传点办理了信用卡。
贾林光说,他很快意识到“这样做不好”,“因此我每个月都按时还钱给银行。办卡只是周转。”
不久,何勇又给了贾林光一张身份证复印件,贾林光到3家银行办理了信用卡,并激活了其中两张使用。前后4张信用卡总额度达1.8万元,而利用这4张卡,贾林光前后共透支了6000元。昨日在庭上,他说,“我并不知道这样做是犯法的。”
何勇因使用他人身份证办理信用卡,借款不还被警方抓获。随即,检举了同样使用他人身份证办理信用卡的贾林光。
“被抓后,我每天都很恐惧。”贾林光在庭审时说,“我孩子8个月大了,这件事对我的家庭影响很大,我很后悔。”
由于贾林光并未恶意拖欠借款,被以妨碍信用卡管理罪起诉。何勇则被以信用卡诈骗罪起诉。(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