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大专以上本市户籍社会人员,8月16日至19日报名
南方日报讯 (记者/郭文君)近期,东莞市公安局计划招收一批普通聘员,负责办公室内勤、110(122)报警中心、警犬训导员、派出所工作、监管场所勤务等工作。
这些岗位优化出来的警力将下沉一线,以缓解警力不足,优化警力资源配置,推动“大巡警”建设。
8月16日至19日四天为报名时间,报名地点在东莞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莞龙路上板桥路段)。本次招考面向取得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的本市户籍社会人员。
2006年4月,东莞市公安局首次招收文职人员,第一批公开招聘的文职人员为235名,其中男191名,女44名。
此后几年,警方陆续定期向社会招收文员。
根据昨天发布的《东莞市公安局2011年招收普通聘员公告》,受聘于公安机关的普通聘员是为公安机关提供技术保障、辅助管理、行政事务等方面服务的专门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对公安民警行使指挥、管理、督察职权,不穿着制式警服、佩戴警用标志,不配备、使用警械武器。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不得安排、要求普通聘员从事执法或者涉及绝密级事项工作。
根据公告,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现役军人、在读的在校生,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人民警察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名者需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考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得分的高低顺序排名,按招聘职位数1比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由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考官将以面谈的形式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和组织能力、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个人形象及举止仪表等,并进行量化评分。试题由市公安局委托广东省考试局统一命题制卷。
报考者还需通过体检、政审等考核。合格者用人单位将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被招录人员签订《机关、事业单位普通聘员聘用合同》。普通聘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试行办法》和《东莞市公安局普通聘员薪酬管理(试行)办法》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