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甘肃省天水市政府新闻办昨日下午对外公布了7月15日导致13人死亡的一起山洪灾害的调查结果。根据这份调查通报所称,车辆受损和人员伤亡均为自然灾害所致。
而此前有网帖爆料称:事发后,当地道路管理部门不是查找原因,吸取教训,采取措施亡羊补牢,而是为了躲避追责,“将典型的交通事故上报为泥石流灾害”。
事发路段“设计存缺陷”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7月15日发生在甘肃省天水市秦安县的一起特大事故,在平静近20天后再起波澜。一则标注着“有图有真相”的帖子称:2011年7月15日晚,甘肃省秦安县突降暴雨,22时许,该县一收费站的工作人员集体旅游归来,乘坐的中巴车途经天巉公路“1492km+400m”处时,“因道路涵洞排水不畅,泥水翻越公路导致路面湿滑,致使中巴车与一辆大货车相撞,造成13人死亡6人受伤。”
该帖还爆料:事发后,当地道路管理部门为了躲避追责,“将典型的交通事故上报为泥石流灾害”。
真相究竟如何?记者近日赴事发地进行了采访调查。
事发路段西侧的山体离公路至少200米开外。从山上贯通下来的一条排洪渠,在快要延伸至路基下方时,突然有了一个拐弯。遇难者家属认定,问题的根源就在这个有些突兀的“拐弯”上。“这是设计上的缺陷。”山上通下来的排洪渠,却没有正对路基下方的排水涵洞。两者之间的错位,只能靠一条长约5米的导流渠弥补。但就是这条“尴尬”的导流渠,在当晚的暴雨袭来前,已被长年从山上不断冲刷至此的泥沙充塞。家属们从当地群众了解到,事发前的导流渠渠底,由于被泥沙堆积抬高,渠底高度已经与路面相差无几。家属们因此推测,事发当天,由于导流渠泥沙淤积,使山洪挟带着泥沙漫流上了公路,在路上形成宽约15米的淤泥带。高速行驶的中巴车在已穿越淤泥带的情况下,掉头侧翻至对向车道上。
官方认定是天灾所致
亲属们也已核实,在中巴车出事之前,确有经过此地的司机发现了路面上的淤泥,并告知了秦安收费站的工作人员,但却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事发前不久,甚至还曾有一辆路政车通过该路段。有家属表示:“如果相关部门能采取紧急措施,或者只是竖起一个警示牌,就完全能够避免惨剧的发生。”
据天水市昨日的通报,今年7月15日晚,天水市秦安县境内局地强降雨引发山洪携带大量泥浆覆盖路面。22时许,秦安县莲叶收费公路管理所的甘E·20738号通勤车和平凉市上扬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的甘L·25082号重型货车行驶至310国道1492km+400m路段时,因突遇山洪冲击道路,且夜间视线不良,两车失控侧翻刮擦,形成灾害,导致死亡13人、受伤6人。
通报称,灾害发生后,天水市迅速成立“7·15”灾害抢险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抢险救灾和受伤人员救治工作,并邀请甘肃省国土资源厅、甘肃省气象局等部门专家赶赴灾害现场,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综合分析,进行全面系统深入论证,形成了灾害调查报告。
通报最后说,根据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事发时,两辆车辆均为正常行驶,车辆受损、人员伤亡为自然灾害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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