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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居民周某某,利用自己开设的“蓝色沸点”茶座,纠集同伙,对县城学校及周边人员实施暴力犯罪。昨日,亳州中院在蒙城县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36名被告人涉嫌8项罪名。
36人一起受审创下蒙城县法院庭审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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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们屡屡被“欺负”
2010年初,在蒙城县城区几所中学,时常有学生“邀请”社会闲杂人员到学校敲诈、勒索、殴打学生,这种现象立即引起蒙城警方的察觉。经过秘密摸排,一个以周某某为首的涉黑性质组织进入警方视线。经查,该犯罪团伙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进行强奸、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等暴力犯罪活动,受害人慑于该团伙淫威不敢报案。
2010年5月,蒙城警方先后将团伙主要成员姚某某、毕某某抓获。经过侦查,周某某、杜某某等多名骨干成员相继落网。警方核实案件30多起,确定了该团伙具备涉黑性质组织犯罪特征。
经过深入侦查,蒙城县公安局查明并抓获该组织成员及涉案人员42人,其中组织者、骨干成员10余人,这些人大多数为刑满释放人员或无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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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座成为涉黑团伙据点
据办案人员介绍,2007年初,周某某在蒙城县城关镇经营“蓝色沸点”茶座后,结识了在蒙城九中“混世”的杜某某及负案在逃的毕某某。此后毕某某、杜某某的朋友及“小弟”纷纷聚到“蓝色沸点”茶座,他们由整日吃喝玩乐、无所事事,发展到多次在“蓝色沸点”茶座及其附近的蒙城县第六中学、第九中学等地寻衅滋事、殴打他人。
随后,周某某、毕某某、杜某某以“蓝色沸点”为依托,不断吸收新成员,纠集两劳回归人员、社会青年、辍学离校及在校学生,多次实施殴打他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强奸等违法犯罪活动。他们以城区几所中学及周边地区、城区部分公共娱乐场所为违法犯罪区域,以在校学生为主要侵害对象,争强斗狠,称霸一方,对蒙城县城的部分学校及周边的社会秩序产生了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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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人面临8项指控
据检察机关指控,周某某等36名被告人共涉嫌触犯8项罪名:强奸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窝藏、包庇罪,聚众淫乱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其中涉嫌强奸罪14起,寻衅滋事罪29起,聚众斗殴罪3起,敲诈勒索罪1起,故意伤害罪2起,窝藏、包庇罪2起,聚众淫乱罪1起,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1起。
昨日清晨,由于该起案件涉案人员达到36人,按照2名犯罪嫌疑人使用一辆押解车的规定,共有亳州中院管辖范围内的18辆各式警车,参与了从蒙城看守所至县法院的押运,在蒙城看守所门前,亳州武警支队专门抽调过来近百名武警,着装整齐、警械齐全地实施了全程警戒和警卫任务。
记者了解到,庭审预计将持续5天。
于林才 朱晓非 本报记者 李勇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