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跳水锦标赛“0分门事件”备受关注。昨日,云南本地媒体都收到了一份省体育局《关于2011年云南省跳水锦标赛情况说明》,省体育局就赛事中为何大面积出现0分以及本次比赛裁判员队伍的情况进行了说明。先看看这份说明,再听听专业人士的看法,两相对比,“说明”看似并没有“说”清疑问……
事件回放
2011年云南省跳水锦标赛8月8日在个旧市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体育馆举行。比赛进行到第二天,不可思议的一幕出现。当许多运动员完成动作后,所有裁判员的打分均为0分。如此打分,让现场每个人都完全看不懂,运动员更是委屈,从而引发争议和质疑。
关于“0分”
体育局:参赛队员小 训练时间短
在整个事件过程中,大家最关心的是比赛中为何大面积出现裁判员打0分的情况。对此,省体育局作出如下说明:
1.按照比赛规则、规程规定,在乙组单人5米跳台比赛中,不能完成规定的难度动作,出现了所跳动作与播报动作不符,按规程、规则要求,只能判为0分。
2. 按照比赛规则、规程规定,在双人5米跳台比赛中,比赛共有3轮动作,其中两轮为难度系数规定动作(难度系数为2.0),1轮为无难度系数限制的动作。运动员在前两轮比赛中如未达到规程、规则所规定的难度系数,视为未完成比赛动作,判为0分。
在本次比赛中,因参赛运动员均为去年省运会结束后,今年新招入队,年龄小、训练时间短,未能完成规程规定的难度系数动作在所难免。在前两轮比赛中,均判为0分。但在第三轮无难度系数限制的动作比赛中均有分数判定。
专家:裁判对规则不熟悉 对跳水完全无知
昨日,一位国内不愿透露姓名的资深跳水教练、国际级裁判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按国际惯例与《2011年国家跳水竞赛工作手册》中的明确规定,队员比赛前都要填写一张规定动作表上交,要跳什么动作,什么难度,都要写清楚。这次比赛的规程上已注明,规定动作平均难度系数都是2.0,也就是说难度系数高的,也按照2.0打分,跳难度系数低的也一概按2.0来评分。简单说,就是除了像“插冰棍”这样过于简单的技术动作以外,你跳任何动作都是2.0。这是规定好的,并不是说,你必须完成难度系数为2.0的动作。“这说明裁判对规则完全不熟悉,对跳水比赛完全无知,”这位专业人士强调说。
“退一万步说,就算这次的比赛要求运动员必须严格跳出2.0难度系数的动作,那么,在之前递交规定动作表时,裁判就应该针对运动员所填报的动作和系数及时告知和纠正,让队员在赛前更改过来,“可是,裁判根本没有告知,运动队当然会理解为你认可了选报动作。比赛中你却打了0分,这就非常不合理了。”
疑问:运动员在比赛前是否填报过规定动作表?针对运动员所跳的动作,裁判员赛前是否提出过异议?
关于裁判组织
体育局:裁判员参加过跳水裁判员培训考试合格
事件中,从裁判长到裁判都受到诸多质疑。就裁判队伍的情况,体育局也进行了说明:
1.本次比赛共有6名打分裁判。其中,有3名裁判多次参加省级比赛裁判工作,其余3名新裁判员均参加过跳水裁判员培训,考试合格。
2.之所以在裁判队伍中有各州(市)教练员参与裁判工作,是为了使教练员在平时的训练中能按规则要求对运动员进行有效的训练,同样也使教练员在比赛的执裁中,起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作用,并规定在比赛中如果遇到该教练所带运动员上场比赛,实行回避制。
另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负责本次赛事组织的省体育局竞赛管理与青少年体育处处长李宝莲表示,选派中立裁判是一种积极尝试和创新;让教练参与到裁判过程中,有利于他们介入竞训的所有环节,掌握青少年后备力量的情况;他们当中有的人有裁判资质,有的还没有,“应该给他们一个锻炼机会吧?原来的裁判,不也都是非专业出身的?可以通过比赛积累经验。我们组织这样的比赛不仅仅只为金牌,更要培养后备人才。”
法学院教授:这不是“创新” 是严重的违规行为
针对此次体育局聘请非专业裁判长、非专业裁判负责裁判工作的情况。云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宋笛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这样的行为不是“创新”,而是严重的违规,会给青少年运动员的心理造成伤害,对竞技比赛倡导的“公平公正”更是一次重创,整个赛事也以一种极不严肃的态度浪费了国家资源,损害了体育行业的声誉。
疑问:如此“创新”,真要挖掘后备人才?
关于中立裁判
体育局没提裁判长
整个事件中,一个很重要的质疑来自于裁判长的资质问题。身为健美操老师的陈敏,为何能够出任省跳水锦标赛的裁判长以及那名自称是司机的裁判为何在裁判员队伍中。面对整个事件最大的疑问,省体育局的“说明”中却并没有说明。
陈敏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她是作为“中立裁判”受邀担任裁判长的。“根据国际规则,跳水比赛必须使用中立裁判。按照我的理解,中立裁判就该与运动队没有直接关系。我接触跳水时间短,不会有感情,所以就派我来做了。”而在比赛过程中,她也表示过,之前的两届跳水锦标赛,她也担任过裁判工作,不过是在后台统计分数,并没有参与实际的打分。据了解,陈敏的确获得过跳水国家一级裁判的证书,但仅仅有证书,尚缺乏实践的就能担任比赛的裁判长,这也是一大疑问。
另外,在比赛中某男裁判承认自己“只是一名普通司机”。对这一细节,负责本次赛事组织的省体育局竞赛管理与青少年体育处处长李宝莲表示,此人是红河州跳水馆的一名正式职工。
专业人士:中立裁判很搞笑
在整个事件中,陈敏自称是“中立裁判”。然而当“中立裁判”被大家所认知后,却变成了一个笑话。“不熟悉跳水队伍,与运动队没有直接关系就能成为中立裁判,那除了跳水队的教练外,人人都可以是中立裁判,不管懂不懂规则。”一些跳水界的专业人士认为,中立裁判也好,让各队教练充当裁判也罢,都不合乎惯例,裁判必须持证上岗、熟知业务、绝对中立、没有利害关系;按照云南省的实际情况,有的教练如果有裁判等级证书,也能担任裁判,但必须与运动员完全隔绝,没有交流,否则应取消其裁判资格。
就跳水项目来说,省体育局既有国家A级裁判,又有国家B级裁判,更有为数不少的一级裁判,还有国家技术委员会委员,中立客观地组织这样一场中小型比赛其实不难。
疑问:裁判员的准则是什么?熟知业务、绝对中立、没有利害关系……拥有国家A级、B级裁判员证书的裁判员们就不是“中立裁判”吗?
关于比赛
省体育局:这次比赛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
除了就裁判和打0分的现象进行了说明后,省体育局针对此次比赛也进行了相关的情况介绍。
据“说明”中介绍,此次跳水锦标赛于8日至10日在个旧市民族体育馆和跳水馆举行,主办单位云南省体育局,承办单位红河州文化体育局。本次比赛共有3个代表队参赛即:红河、昆明、玉溪。参赛运动员25人,裁判员20人。比赛分为甲乙两个组别进行,共设20枚金牌,其中:甲组8枚;乙组8枚;男女双人各1枚;男团女团各1枚。
为使本次比赛顺利举行,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作了积极的准备。赛前,召开了竞赛委员会和技术会。一是承办单位介绍筹备情况;二是主办单位对竞赛组织提出具体要求;三是对裁判员提出要求。同时,组织裁判员对竞赛规程、规则进行了再学习和考试。对赛风赛纪、裁判工作提出了公平、公正的要求。四是对参赛队在比赛、训练、生活、安全等提出了相关要求。
通过3天的比赛,完成了比赛任务。所有参赛队员均有成绩,并按比赛规程、规则进行了20个项目的名次录取。比赛自始至终未出现任何违规、违纪现象,也没有任何教练员、运动员、家长、观众提出任何异议。根据竞赛规程、规则的规定“如有异议应在比赛结束(30分钟内)提出书面申诉”,至今云南省体育局未收到任何书面申诉。
最后,针对网络上出现的视频和图片,在体育局发布的“说明”中,写明“网络上所发布的视频和图片是在比赛过程中后台记录裁判员中场休息时的场面。”另外,在“情况说明”中就体育局调查此事件进行了补充说明:“连续两天,体育局调查小组又慎重地对本次比赛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并征求了各参赛队对本次比赛的意见,各队已做了书面反馈,都充分肯定了本次比赛的组织竞赛工作,并一致认为本次比赛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首席记者 杨杰
疑问:如果没有任何教练员、运动员、家长、观众提出任何异议,那比赛的视频材料和图片出自谁之手?各队已做了书面反馈,都充分肯定了本次比赛的组织竞赛工作,并一致认为本次比赛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那么关于这次比赛的诸多疑问从何而来,真是“别有居心”之人所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