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台湾大学医院日前发生的院方误将一名艾滋病感染者器官移植给5名病患一事,台北地检署30日开始展开侦办。
在台湾大学医院日前发生的重大医疗疏失中,台大医院、成大医院各有4名和1名病患被移植感染艾滋病毒器官,这5名患者以及47名参与移植的医护人员都面临着感染艾滋病毒的风险。
据了解,捐赠器官者是一名37岁男子,24日因头部外伤送新竹市南门综合医院急救,次日宣告不治。家属在不知男子是艾滋病感染者的情况下,联络台大医院器官捐赠小组。器官捐赠协调者和台大检验人员仅以电话确认结果,不幸混淆阳性与阴性,检验人员也并未二次确认就进行移植手术。
该名艾滋病患者的心脏、肝脏、肺脏和两只肾脏分别捐赠给了5名病患,其中心脏送到成功大学医院进行移植手术,其他4起手术都在台大医院进行。等到器官移植手术完成,协调者收集检验报告纸本资料时,才发现捐赠者的艾滋病检验结果竟然是“阳性”,紧急通知移植团队,但为时已晚。
台北地检署证实,经派有医事背景的检察官进行研究后,认定全案涉犯台湾“人类免疫缺乏病毒传染防治及感染者权益保障条例”第11条:施行器官、组织等移植,应事先实施人类免疫缺乏病毒有关检验。此为公诉罪。
台北地检署发言人王文德表示,因全案为结果论,所以是否致人感染是关键,若致人感染就触犯法律。若无致人感染,则将行政处罚。
“这起事故是台湾移植医学界的空前灾难。我们痛苦的经验可作为一个负面教材,为移植医学界提供警讯。”台湾移植医学学会理事长、台湾成功大学医院教授李伯璋昨天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说。李伯璋表示,虽然医生们做手术时都会采取一定防护措施,参与移植的26名成大医护人员血液检验报告29日出炉也呈艾滋病病毒抗体阴性,但艾滋病病毒的空窗期最长可达3个月,这期间造成的精神压力可想而知。综合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