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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驾马车”驱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良性运行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31日17:52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银川8月31日消息 (记者许新霞 满朝旭)在8月30日至31日在宁夏召开的全国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现场会(北方片)上,国家水利部副部长李国英提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的构成至少需要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和准公益性专业化服务队伍这“三驾马车”的驱动。

  据统计,截止2010年底,我国已经建成的大中小型水库8.72万座,大中型泵站5万多处,大型灌区434处、中型灌区7865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2000多万处。在这些水利工程的支持下,我国有效灌溉面积达到9.05亿亩,以占全国49%的耕地面积生产了全国75%的粮食和90%以上的经济作物,灌区平均单产是旱田的2.9倍。我国以占世界6%的水资源量、9%的耕地,解决了占21%人口的粮食问题,农田水利建设功不可没。据初步测算,水利对粮食增产的贡献率为44%左右,其中,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贡献率为37%。事实证明,水利兴,则农业兴。水,作为生命的源泉,更是农业的命脉。在水资源日益短缺的今天,如何将有限的水资源用在“刀刃”上?“最后一公里”基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李国英认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是为基层水利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提供全方位服务的各种组织与机构形成的有机整体,不是某一个组织或者某几个机构的代称。其中,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则是指以小流域、区域或乡镇为单元设置,作为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是国家最基层的水利单位,在其辖区内行使水行政职能,主要承担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水利科技推广等公益性职能,其特征是政府职能的延伸,是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的基础力量。而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则是按照一定章程,由受益农户自愿组成,自我服务的民间合作组织,可以填补农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主体的缺位,是解决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公共性与农户家庭经营的个体性之间矛盾的有效途径,是农民群众自主兴办和管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的社会团体,其特征主要是合作互助,主要从事受益区内水量分配、水费收取、水事秩序维护、水事纠纷调解,负责末级渠系的建设与管护等。而准公益性专业化服务队伍的服务对象应是具有公益性的灌溉设施,其服务是非盈利性的,服务成本的付出应享受国家财政补贴,如抗旱服务队、喷微灌设施维修队等,其特征主要是专业化和技术性服务,一般应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建。这“三驾马车”要相互联系,互为补充,互相支撑,互不替代,共同解决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对于目前部分省区(市)不尽人意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李国英说,今年,从第三批小农水重点县开始,将建立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作为小农水重点县建设的重要目标。明年则要把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建设作为农田水利工程项目立项的约束条件,推行“先建机制后建工程,不建机制不建工程”的“强硬”做法,破解当前农村水利发展的瓶颈,保证工程建得起、管得好、长受益的客观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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