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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替车主承担做好事的风险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9月03日06:49  新闻晨报

  

  晨报记者 林劲榆

  到底是做好事还是撞人,如果车主是被冤枉的,谁能替他承担做好事的风险?8月16日,一篇《助人为乐,反被讹10万,何处说理》的帖子引爆微博和各大论坛。帖子内容称,天津单车苑实体店负责人,“津HAK206”司机许云鹤“因搀扶违章爬马路护栏摔倒的王老太”,被天津市红桥区法院判赔108606.34元。而对于这个案件,王老太有着完全不同的说法,当天她跨越中心护栏,许云鹤的车撞到自己的腿部,自己被撞弹起后,趴在车前部,继而倒在地上。

  姑且不谈事故真相到底如何,责任该如何划分?我们今天从另一个角度来审视这起案件,除了事故双方以外,车险是否能为这类案件买单,保险公司如何看待做好事的风险。

  “裸奔”风险大

  从这个案件本身来看,许云鹤显然是不幸的。从新闻披露的信息来看,许云鹤自2008年9月购入车险后,至2009年10月期满,出事之时已无车险,但依然上路。“如果车主在出险的时候,并不在车险保险期限内,那所有责任就要车主自己承担了。”昨天,有关保险公司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国内约有5%左右的车主只购买了交强险,有些车主甚至连交强险都没有买。

  “交强险是法定必须购买的,如果车主没有交强险,后果很严重,按照规定面临扣分、扣车、罚款等处罚。”有关人士向记者表示,即使商业车险并非法律规定一定要购买,但是车主不买,风险也是相当大的。比如上述案件,如果许云鹤确实没有撞到老太太,这类出现在马路上的意外也很难避免的。绝对不是车主以自身车技,或者车况等情况可以避免的。

  交强险首先承担赔偿责任

  那么在类似许云鹤案件中,保险公司应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呢?如果在事故中,双方各执一词,责任无法确定,保险公司是否可以理赔呢?人保财险有关人士向记者表示,如果交警在事故责任单上做出“不做责任认定”的判断,在人车事故中,出于保护弱势群体的考虑,保险公司一般会按照车辆责任在70%-80%进行理赔。在理赔过程中,首先按照交强险的范围进行理赔,赔偿限额人伤是11万元,超出部分再按照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

  “值得注意的是,三者险理赔是有免赔额的。”人保车险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这类案件的赔偿和一般车险并没有区别,交强险是没有免赔额的,如果车主购买了不计免赔附加险,那么在限额内全部赔偿金都可以理赔。就以这起案件来看,如果车主买了车险,法院判决的10万余元理赔在交强险范围内就可以承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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