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1日晚9时许,大学生郭某来到学校操场,向女生陈某示爱。
怎奈落花有意流水无情,郭某被当场拒绝。然而执着的郭某坚持不离去,一直跟在其背后。
陪陈某散步的另一名女生杨某有些气恼,叫来男同学史某,史某假装是陈某的男友。“史某一过来就和陈某拉手,我十分不爽。”郭某不让史某等人离去,双方吵了起来。史某又叫来两个同学,三个人和郭某当场动起手来。“他们三个人打我,我打不过,就拿出折叠刀乱捅。”双方厮打完毕,史某惊讶地发现,自己右腰竟然在流血。原来,他的肝部被刺破了。经鉴定,史某的损伤程度属重伤。
因涉嫌故意伤害,长安区检察院对郭某提起公诉。
编辑点评:执著求爱不为过,但动刀子就太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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