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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吐鲁番托克逊县600余公务员集资建房无故迁址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9月21日01:46  亚心网

  亚心网讯(记者 苏衍宽)房款交付两年,没分到房不说,如果退款,还必须和政府签署“已享受集资房政策”协议。9月16日,在吐鲁番地区托克逊县县城,来自该县郭勒布依乡小学老师陆宝荣无奈地告诉记者:“签了这个协议,就意味着钱交出去了,要不要这房子都由不得我了。”

  据了解,两年前,托克逊县政府发布统建集资住宅楼的通知,托克逊县所属的三镇四乡,只要是符合条件的公职人员均可参加集资建房。然而两年过去了,600多名交了房款的集资者却被告知,集资建房地点变了。政府突然“变卦”,退款还要附加条件,让当地集资者倍感无奈。

  600多名公职人员集资建房

  陆宝荣家住托克逊县郭勒布依乡,是吐格曼小学教师。

  陆宝荣说,2009年3月份,托克逊县政府发布118号文件通知,建房地址在托克逊县托克逊镇白杨河公园旁的九龙山南侧,小区名为锦绣佳苑,“凡有意参加统筹集资建房的单位职工,由各单位统计上报县建设局,需预交定金1万元。”“如果集资者交全款,将补助价值3000元的空调机一台”。

  看到这份通知,陆宝荣当即决定认购一套,等退休后搬到县城去住。经和家人商量,他认购了一套92.3平方米的楼房,每平方米698元。2010年1月18日,他通过县建设局上报后,将5.7万多元房款全额给了托克逊县恒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中包括他向亲朋好友借的两万元。参与集资建房的托克逊二中老师艾力(化名)则认购了一套98平方米的楼房,每平方米918元,首付3万元。

  据艾力统计,当初参与集资建房的公职人员有600多人,集资者有教师、机关人员、社区工作人员等。

  艾力在一张A4纸上记下了部分集资者的联系电话,共有106户,记者电话联系其中10名,他们都说参与了集资。“我只统计一部分人的联系方式,很多人没留电话。”艾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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