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心网讯(记者 王梅)老百姓对于物价上涨的感受犹如“兔子跑”,可CPI却表现为“乌龟爬”;眼看着房价呼呼地往上“蹿”,而国家统计局却说房价同比只上涨了一点点;每当城镇职工平均工资公布,许多人总感觉自己的收入“被增长”……那么,这一系列的数据都是怎么产生出来的?
? 9月2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局举办“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自治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忠山说,目前自治区统计局针对全疆范围内统计的各类数据,每月在网上进行公布,每季度集中发布。每年9月20日是统计开放日,统计部门会在这一天集中做宣传活动,如果群众有热点问题需要解答,也会列入工作计划。
当天,记者跟随统计专家详细了解了多个统计数据产生的过程。
“消费性支出”都调查了谁
自治区统计局总经济师冯力介绍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这两个重要统计数据的产生过程。
冯力说,所谓城镇住户调查对象,包括居住在城镇区域内的所有住户,不但有非农业户口的城镇居民,还有具有固定住宅的非本地居民和城镇里有固定居所的农业户口居民。为了更科学地开展城镇住户调查,统计部门会每隔几年进行一次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以取得家庭人口、就业人口、收入等辅助资料,产生大样本框。然后在大样本框里按人均可支配收入从高到低排位,从中等距抽选出小样本,作为常规调查户,开展每日记账工作。
每月辅助调查员定时将记账本发给调查户,并指导调查户记账,买份报、坐公交车、下馆子……大到买车、买房,小到买了一个茶叶蛋,每一笔消费都要如实记录在账本上。
每月月底调查员收取账本后,由相关工作人员对账本上的记录进行统一编码,然后把编码录入电脑进行汇总,通过全国统一的城镇住户处理软件进行数据处理。
处理后的数据,经过审核,最终生成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重要统计数据。
CPI数据跟咱得感受差很大
今年以来,看着菜价、肉价一路飙升,作为家庭主妇的王淑真关心起了CPI。不过每个月和自己的家庭账本“对账”时,她总会很疑惑:“我账本里的肉价、菜价都翻一两倍了,房租也涨了两成,可当月CPI还是个位数,这统计局的数据是不是造假了?”
实际上,王淑真的疑惑并不是个例,近年来关于CPI数据是否反映真实通胀水平的争议一直没有间断过。
对此,自治区统计局副局长吕康解释说,以家庭主妇王淑真为例,她的账本记录的只是自己家附近农贸市场的菜价变化,而统计局公布的CPI构成分八大类262个基本分类,价格往往有升有降,而且各分类的权重也不同。人们往往喜欢用少数商品的价格水平或服务水平,与相关部门统计的“一揽子”商品或服务项目的综合平均水平相比较,这就容易产生感觉差异。
同时,个人承受能力的差异也会造成对数据的质疑。不同收入阶层的人对物价上涨的承受能力也有较大差异。比如,低收入家庭的支出大部分集中在食品和水电气等生活必需品上,所以食品类、居住类价格涨幅较高时,低收入家庭会感到物价高涨,生活压力增加。相反,高收入人群的食品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小,而他们购买的轿车、手机、电脑、液晶电视等价格又多为降价趋势,因而对价格上涨就没那么敏感,承受能力也更强。
另外,吕康提到,普通市民对价格变化的比较是即时的,而物价指数是一个滞后的统计指标,是事后反映。如8月11日发布的是7月份的CPI数据,但老百姓的感受多的是8月11日前后的价格。
房价为什么没有纳入CPI?
尽管如此,“孤芳自赏”的CPI无法平息公众的质疑,居高不下的房价走势也成为人们质疑CPI的又一因素。
目前,在我国的CPI计算中,房价的波动没有被列入,但房租则被列入其中。对此冯力解释说,因为购房是一种投资行为,有很强的投机性,不是经常性行为;如果把房价统计进去,就相当于把股市价格统计进去一样。
“如果把房价统计到某一个月当中去,整个消费结构就发生了重大变化,无法真实体现这个月居民的日常消费所发生的变化。”冯力说。
国家统计局虽然没有把房屋价格纳入CPI统计,但CPI还是考虑了城乡居民居住类的消费。目前我国CPI居住类调查的项目包括:建房及装修材料;租房,主要是公房房租、私房房租;水、电、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煤炭的花费等。这些项目实际上都与房价密切相关。
据悉,世界大多数国家都没有把房价计算到居民日常消费中。
职工平均工资如何“被增长”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每当全国城镇职工平均工资公布,许多人的感受是:实际工资收入远远低于这个平均水平,工资“被增长”。
国家统计局对此的解释是,他们是按年度和季度统计“职工平均工资”数据,根据“劳动统计报表制度”,以职工工资总额除以同期职工平均人数得出了平均工资。
据国务院批准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的构成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个部分;此外,单位代扣、代缴的职工个人应交纳的社会保险金和个人收入所得税也计算在内。而工资统计的范围包括:城镇国有单位、集体单位和股份合作、联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资和港澳台商投资单位,但不包括私营单位、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数据收集则是由各级统计局按照季度、年度等时间要求,向全国约160万家城镇单位布置统计报表,各单位填写后逐级汇总上报至国家统计局,经审核、汇总、评估后发布。
“就是因为之前统计的覆盖面不够,漏统了近半数人的工资,恰恰这一部分人的工资水平又普遍低于‘体制内人员’,所以许多人才会认为工资‘被增长’了”。吕康说。
按照现行统计规则,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的统计对象主要包括国有、集体企业、政府和事业单位等“体制内人员”以及外资、港澳台资企业人员,私营企业员工、非全日制人员等被排除在外。而目前全国城镇私营企业人员的数字已经很庞大。
吕康表示,我们国家统计也是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在逐渐变化。从2010年开始,逐步推广在私营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也实行抽样调查。目前我国统计部门对居民收入是采取国际上通行的抽样调查的方法,方法本身具有科学性,不过由于我国地域辽阔,东、中、西部以及大中小城市居民收入差距比较大,所以代表性不一定很全面,因此公众难免会有“被增长”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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