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心网讯(记者 摆歌)将80岁母亲的户口转入奎屯后,李女士本以为可以顺利为她领到高龄津贴,却被社区工作人员告知,享受该津贴必须符合落户满1年的条件。9月20日,针对奎屯市民政部门不该对发放高龄津贴政策设置“门槛”一事,李女士还在四处打电话询问。
今年50岁的李女士家住奎屯市金桥里小区。8月底,在朋友的建议下,她将母亲的户口从兵团农七师124团转入奎屯市。“母亲年事已高,一直在我身边生活,但户口地留在团场,人户分离,就连办点儿小事都得跑回去一趟,特别麻烦。”李女士说,因为各项条件都符合,给母亲转户的事办得很顺利,随后,她就去社区帮母亲申请高龄津贴,没想到却被拒绝。
“他们告诉我,奎屯市目前实施的高龄津贴政策要落户满一年才给发放,像我母亲这种刚刚落户的不符合条件。”李女士说,听了社区工作人员的话,她感到很纳闷,这是自治区出台的政策,难道户口不满1年就不是高龄老人,不能享受津贴了?
据了解,在7月11日,自治区党委举行常委(扩大)会议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对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农业、非农业户籍8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发放基本生活津贴,其中80-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50元,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120元,10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补助200元。
9月20日,针对此事,记者电话采访了奎屯市民政局老龄办主任付明东。“全区高龄补贴政策出台前,我们本地早已经执行了,并且标准还比较高。”付明东说,在全疆范围内,奎屯市对老年人的关注工作是起步比较早的,前些年一直执行80―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60元,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150元,10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补助300元。自治区高龄补贴政策出台后,奎屯市民政部门在其他年龄段补贴不变的基础上,又将80―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提高到80元。
“过去,很多其他地方的老人为了拿补助专门将户口迁移过来,由于当时是奎屯市财政部门发放补贴,为了不给政府财政增加压力,我们曾经口头要求各个社区严格审核申领人资格,很多社区就自行制定了衡量标准,落户满一年的说法就是这样来的。”付明东介绍说,现在,自治区有专款拨付补贴,奎屯市民政部门也不会违背自治区高龄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高龄老人将一律按时发放补贴。“李女士所反映的情况,中间存在误会,应当是社区工作人员对新政策没有充分了解,建议李女士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老龄办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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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80岁以上老人今起可去社区申领高龄津贴
今起,新疆无论是农业还是非农业户籍的80岁以上老人,都可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申请享受每月50-200元的基本生活津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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