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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阻挠工会监督最高拟罚两万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9月21日02:33  现代快报

  在为劳动者维权过程中,工会组织将可以“更给力”。昨天,在江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江苏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草案)》提请审议,工会拟设立劳动法律监督组织,承担劳动法律监督的具体工作。

  如果用人单位不接受工会组织的劳动法律监督,怎么办?《草案》中对“法律责任”作了明确说明,如用人单位有拒绝或者阻挠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等情形,并逾期不改正,将对用人单位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快报记者 项凤华

  劳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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