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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前,能否让开发商先交保证金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9月21日02:33  现代快报

  今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员会在南京、南通、常州等地调研物业管理行业,给出了一份调研报告,并在昨天提交给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这份报告指出物业服务行业中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并给出了建议。

  问题1:老小区物业长效管理困难

  现状:不少老小区和保障房小区物业企业因严重收不抵支被迫撤出,使住宅物业管理陷入混乱。

  建议:适当建设经营性用房,增加物业费收入,对困难群体在物业费上给予减免或适当补贴。

  问题2:物业服务和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现状:物业服务人员整体素质偏低,内部管理透明度不高。

  建议:强化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和监督,使企业向品牌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引导企业提高市场竞争意识和服务水平。

  问题3:物业服务行业政策扶持不力

  现状:物业服务行业是微利行业,不少地方政府并没有针对物业服务企业制定具体的税收优惠、就业补贴、收费减免等扶持措施。

  建议:出台政策,明确将物业服务企业纳入扶持范围,将规定落到实处,减轻企业负担。

  问题4:开发建设环节与物业对接不够

  现状:不少物业纠纷并不是物业企业造成的,而是开发商遗留问题导致。

  建议:参照山东等地做法,新小区逐步建立质量保证金制度,开发商在新小区交付前,按一定比例向物业主管部门设立的账户上交存物业质量保修金。快报记者 马乐乐

  新闻链接

  省住建厅建议

  修订“物管条例”

  昨天,江苏省住建厅厅长周岚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介绍,目前全国多个省市相继出台或修订了物业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建议省人大尽快组织修订《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

  快报记者 马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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