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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年人均收入少于25357元可申报保障房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9月21日02:40  大洋网-广州日报
廉租房住户在抽签确认房号。 廉租房住户在抽签确认房号。

  第二次保障房需求调查启动 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放宽

  市政府昨日发布公告,上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25357元以下,且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自有住房、或者虽有自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的本市户籍人口的市民,均可在9月30日前参与本次住房保障需求登记,登记采用自行申报的方式进行。

  文/记者齐华伟

  年均收入门槛放宽近5000元

  市政府昨日发布显示,从即日起至9月30日在全市开展中山市户籍人口住房保障需求调查登记。相比今年4月进行的第一次保障房需求调查,本次调查范围放宽。上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25357元以下,且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自有住房、或者虽有自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的本市户籍人口均可自行申报。

  记者注意到,根据中山市统计局公布的资料,2010年中山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5357元,而本次调查的收入门槛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也是25357元以下,这就意味着,只要家庭收入低于人均水平既有机会进行申报。

  据悉,今年4月份进行的第一次保障房需求调查中要求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为低于20400元,此次调查则放宽至25357元。不过,本次调查在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上则从上次的25平方米以下下调至15平方米。

  调查为制定住房保障规划提供参考

  中山市房委办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人均收入放宽的目的,就是想通过调查了解到中山保障房的需求面到底有多大。

  据悉,此次调查也将为中山市实现住房保障动态管理、建立住房保障长效机制、完善住房体系和制定住房保障五年建设规划提供参考。

  TIPS

  填报流程

  调查登记采取自行申报的方式进行。调查登记对象可登录中山建设信息网(www.zsjs.gov.cn)下载电子表格,或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村(居)委会领取《中山市住房保障需求调查登记表》,按照所对应情况填写调查登记表后交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村(居)委会。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村(居)委会统一将填写好的调查登记表通过当地镇政府、区办事处住房保障部门提交给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88233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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