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犯“唐建敏”被执行枪决9年后依旧还活着。真正的唐建敏是无辜的,被枪决的又是谁?
2002年仲夏的一个早晨,抢劫犯“唐建敏”站在湖北省宜昌市郊外的一处空地上,凝视着脚下的黄土地,等到了法院执行死刑的枪响。
在落网前大约一年的时间里,这个穷凶极恶的歹徒在当地4次抢劫独行女市民,并将其中两位捅成重伤。但若仅是如此,还不足以为我们所关注。
我们要告诉您的事实是:真正的唐建敏在死囚被枪决九年之后,到记者发稿前,依然活着。
这个曾经由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认定、由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的死刑犯,已然娶妻生子,一家人常年在北京打工。
死囚“复活”
2009年,湖北省检察院启动调查。后查明:在湖北宜昌,抢劫犯“唐建敏”从被抓获、羁押、审查起诉、审判,直至最终被验明正身、明正典刑,司法机关都没有发现他原来并不是唐建敏,而名叫张文华。
枪毙了一个“冒牌”的唐建敏,自然不妨碍真正的唐建敏好好活着。可是,张文华又是谁?他何以能够一路通行无阻,以唐建敏之名受审领死?
记者发现,张文华曾于1997年在襄阳犯下另一起谋杀案,其在逃亡路上还书信“举报”了“同伙”徐浩。当地监狱里,至今还关押着这名已喊冤14年的“同伙”徐浩。
张文华说他叫唐建敏,警察就记录他是唐建敏。案子就这么办下去了。如今,随着张文华“冒名”死亡被发现,有关徐浩杀人的案子也成了说不清的“死囚遗案”。
提起村民唐殿忠家9年前的一桩遭遇,河南省淅川县厚坡镇65岁的前河村老支书李明占至今还记忆犹新,同时哭笑不得,“因为这事实在是太离谱了!”9年前的夏天,李明占受托转交村民唐殿忠家一份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通知,称唐的儿子唐建敏因犯抢劫罪,被执行死刑,让家人前去领尸。不料,一个多月后,已经“死”在宜昌的唐建敏居然回家了。
被毙的是谁
唐建敏是唐殿忠的二子,时年30岁,常年在外打工。由于平素里父子关系很不好,他去到哪儿也不告诉家里,甚至不留联系方式。法院的通知,让村里人很是吃惊:这小子在外面违法犯罪,被枪毙啦!
一个多月后,村里人再次大吃一惊:已经“被枪毙”了的唐建敏活生生地走回来了,“正在村口晃荡呢”。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2年的刑事裁定书中写道:“1972年8月21日,出生于河南省淅川县的唐建敏,于2000年9月30日晚,穿夹克、戴帽子跟踪女子黄娅,在宜昌市珍珠路实施抢劫,抢走黄娅身上的一部手机及钱包。此后,唐建敏又连续作案,抢劫三名女子,并将其中两人捅成重伤。2001年8月19日,唐建敏被警方擒获。”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唐建敏”死刑。“唐建敏”认为量刑过重,提起上诉。
湖北省高院二审维持原判,并由院长吴家友签发了执行死刑命令。
宜昌市中院于2002年6月6日对“唐建敏”执行了死刑。
可是,既然唐建敏还活着,而且并未到过宜昌,那么,被处死的人又是谁呢?
“唐建敏今年过春节还回来过,他带着老婆、孩子在北京打工。”李明占说,“我们到现在都纳闷:法院是如何判刑,又如何验明正身的?”
关于在宜昌被处死的罪犯“唐建敏”的真实身份,多年以后才为前河村人所知晓。2008年8月,一名从北京来的律师找到唐殿忠,询问张文华与他家有何关系。
唐殿忠告诉远道而来的律师,张文华是唐建敏的表弟,家住湖北襄樊(今襄阳),是姐姐唐殿荣的儿子,但已经很久不来往了,他和姐姐家也多年没走动。
律师告诉他:张文华就是死在宜昌的“唐建敏”。
当年如何被毙的
张文华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为何冒用表哥的身份,直至最后被处决?
襄阳市政法机关给出的答案是:张文华是一名一直未能抓获的杀人在逃犯。1997年7月26日,襄阳县(今襄州区)襄东加油站门口花池内发现一具身长170厘米、长发的年轻无名男尸,经法医鉴定为勒死。同年7月30日,马东、郑卫东等分别到派出所报案及认尸,确认死者为襄樊市传染病医院保卫科科员、23岁的李峻。几人的报案均称:张文华逃走前曾告知他们、并且逃走后也从外地打来电话说,他和徐浩因练胆量,把李峻杀害,并抛尸。
张文华时年25岁,初中文化,未婚,做纸品生意,父母为退休工人。死者李峻是张文华的朋友,双方还是传销上下线的关系。徐浩则是张文华的初中同学。此后,张湾派出所又接连收到张文华的两封“举报信”。“举报信”称:7月24日晚9点多钟,他和徐浩将李峻杀害。在信中,张文华将杀人和毁尸的主要责任都推给了徐浩。
对于自己的去处,张文华做了这样的交代:“我罪大恶极,几天晚上睡不着,良心吃不消。你们看到我时,已跳汉江而亡,或吃安眠药死在山里。”
当然,后来发生的事实是,张文华既没有“跳汉江而亡”,也没有“吃安眠药死在山里”。虚晃一枪后,他到了邻近的宜昌市,继续作恶,直至被当地警方擒获,被法院判处极刑。
他为何替表哥“吃枪子”
张文华以表哥唐建敏之名作别了人世,并且直到最后一刻,也没有讲出自己的真名。
这让他的杀人罪行未得到法律上的追究,成为漏罪。
更为重要的是,他的死,让其“举报”的“徐浩杀人”难以对质,成为一桩身后疑案。在他逃亡期间,徐浩被抓,并被认定有罪,判处死缓。
但十多年来,徐浩一直喊冤。根据湖北省襄樊市中级法院的认定:1997年7月24日晚,张文华与襄樊市传染病医院职工李峻为嫖娼产生矛盾,张文华遂生杀李之心。7月25日上午8时许,张文华邀约徐浩共同杀李,徐当即同意。二人商定用酒将李灌醉后杀死。
张文华一死,徐浩的案子也成了死无对证的疑案。据《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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