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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举报:陈光标砸车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9月21日02:51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 鲁勋

  明天是中国城市无车日。为响应该活动,江苏黄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光标日前上演“砸车大戏”。不过,他这一试图借此提倡环保的举动却引起广泛质疑。

  争议尚未平复,北京一位律师又在网上向南京警方举报,认为陈光标砸车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应追究其刑责。陈光标则回应:即便真的“违法”也值,愿无条件接受处罚。

  砸车是为推广“无车日”

  16日,陈光标在其位于南京的公司内亲手遥控操作机械手,将自己一辆还有3年才报废的大排量奔驰轿车砸了。他解释,这是带头倡导低碳、绿色出行,并建议油价再提高50%,停车费、上牌费等也应按排量提高。

  陈光标此举再次引来质疑。某知名门户网站的专题调查显示,近半网友认为陈光标这次“作秀过了头”。对此,陈光标昨天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称,无车日活动已经5年了,但他们曾在街头做过调查,九成以上的市民不知道无车日是哪天,他的举动就是为让更多人牢记“无车日”。

  如违法愿接受法律处罚

  对“砸车”的争议尚未平息,北京一位叫王德怡的律师又在网上向南京警方公开举报陈光标此举“涉罪”。

  就职于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的王德怡称,陈光标销毁还有3年才报废的奔驰车的行为,据《刑法》第275条,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因此,南京公安应侦办。

  该消息一出,随即引发大批网友围观,绝大部分网友表示质疑,认为陈光标毁坏的是自己私人财物,怎么会犯法?更有网友直指王德怡“借机炒作”。

  “陈光标以宣传节约资源为幌子,实际上干了件极大的浪费资源的事。”王德怡认为,《刑法》规定入罪的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既包括他人财产,也包括本人财产,毁坏自身财产达到一定限度,也构成犯罪。不过,王德怡表示,目前尚未正式向南京公安机关举报,但如果陈光标不作反省,他将在今天寄出举报信。

  录入编辑:张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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