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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平均只收了六成多

  杭州滨江区滨盛社区下辖共有8个小区,分别是太阳国际、江滨花园、国信嘉园、现代印象广场、盛元慧谷、钱江水晶城、龙禧酒店式公寓、通策广场。

  前段时间,滨盛社区对各小区的物业费收缴情况做了调查。调查发现,交付3年以上的小区,物业费收缴率平均只有65%左右。钱江水晶城、盛元慧谷、龙禧酒店式公寓缴费率还不错,其余普遍不高,比如现代印象广场为70%左右,太阳国际为65%,国信嘉园为65%以下,而通策广场由于物业费收不上来,之前的三和物业已于8月31日无奈撤出。

  社区透露,之所以做这样一次摸底调查,主要原因是如果物业公司收不到钱,支付不了员工工资,难以为继就只能一走了之,小区就没了人管理,这对辖区内的业主来说是一种损害。

  而又是什么原因让业主不想缴物业费?

  调查显示:开发商遗留问题是业主拒缴物业费的主因;其次是业主对物管的服务不满意,也造成业主拒付物业费。

  如何解决这样的两难问题?

  业主欠费主因:开发商遗留问题

  业主为什么不缴物业费?据社区调查,开发商遗留问题是欠费主因。

  通策广场的王女士欠物业费1万多元,从2007年开始她就没缴过物业费。她的理由是:“我房子漏水,家里的损失远远超过1万元。我从2007年开始找物业公司,他们来修过一回,照样漏水,家里的墙壁、柜子、沙发全都发霉了。直到今年7月份,我自己熬不下去请人修了,花了几万块钱,这个损失谁来赔我?”

  王女士的房子漏水,照理说是开发商的事情,但王女士认为当时服务的物业公司就是开发商下辖的子公司,不找物业公司找谁呢。

  盛元慧谷是2008年底交付的小区,但不缴物业费的业主已显现。吴先生说:“小区里的电梯已多次故障,我被关在里面多次,几次吓得魂都没了,这样的电梯维护,我该缴物业费吗?”确实,盛元慧谷的电梯自交付以来就问题不断,经常突然停驶,检查后发现是电梯井道潮湿所致。这个问题该找物业公司还是开发商呢?

  房子交付了,业主去哪儿找开发商?哪怕找到了开发商也是鸡蛋碰石头,开发商牛得很。业主便只能找物业当靶子。

  另一个拒付原因:物业服务不到位

  业主不愿缴物业费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

  盛元慧谷业主lougee说:“我从2010年开始就没缴过物管费了,因为我常在地下车库‘玩漂移’。2010年夏天,地下二层车库地面湿滑,导致我的车漂移,撞到墙上,水箱破裂,修车花了7000元,当时多次跟物业交涉,说是会采取措施,不会再发生。有天上午我出差回来,驾车在地下二层,地面依旧湿滑,车子左右摇摆,惊出一身冷汗。”

  国信嘉园一些业主拒缴物业费的理由是,小区里的违章建筑没有拆除。国信嘉园里有别墅、排屋、公寓,一些别墅业主喜欢在房子周围搭建、挖坑,其他业主就认为损坏了公共面积、物业公司监管不到位。“公共绿地经常被损坏,有人挖景观池,有人挖酒窖,影响了我们的公共绿化,物业怎么在管的?”一位业主问。

  太阳国际部分业主拒缴物业费的理由是:物业服务质量不高。

  有人不缴物业费,照样享受了物业提供的保洁、保安等服务,那我也不缴物业费了——这是部分不缴物业费业主的心态。这对缴了物业费的业主是不公平的,等于不缴物业费的业主占了缴物业费业主的便宜,是他们出的钱请的服务,但大家都享受到了,这势必影响服务质量。

  物业公司:有无奈有纠结

  对这次调查,物业公司心态很复杂。昨天,记者采访了几家物业公司,他们都不愿意多说。他们说,开发商遗留的问题确实是主因,我们去请开发商了,但他们不来我们也很无奈;还有违章建筑,我们制止了,也向城管执法部门举报了,但业主要蛮干,我们也不可能跟业主武斗。

  听得出来,物业公司很纠结,他们想收物业费,又不想把事情搞大。毕竟是一个小区的,如果跟个别业主关系搞僵了、矛盾激化了,也不利于小区建设和管理。

  但是,如果物业公司收不到钱,维持不下去,那就只能卷铺盖走人,留下一个烂摊子。据滨江区建设局物管科工作人员说,这样的情况在滨江已发生过几次,六合天寓当时的合一物业就是收不到物业费,欠了供电局几十万元的电费,差点停电、停水;前不久,通策广场也发生了类似情况,导致小区停水、商业楼停电。这样的情况发生,小区居民最受害。

  不过物管科工作人员说,滨江总的收缴率还可以,而且大品牌物业公司收缴率往往较高,因为他们服务到位,处理事情的方式方法让业主满意。

  房管部门:起诉是最有效的方法

  杭州市房管局物业处谢处长说,对拒缴物业费的业主,目前杭州没有强制性的手段,最有效的方法是起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现在,通过法律途径来追讨物业费的情形越来越多。有些小区还通过业委会上门追讨,但还是法律途径最有效。

  谢处长说,如果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不按合同条款来履行,可以通过合同约定的方式来解决,该起诉的起诉,或者通过业主大会投票选聘新的物业公司。但物业公司既然提供了保安、保洁等服务,按现行法律,业主就应该缴纳物业费。

  物业公司服务有明显瑕疵,业主可少缴物业费

  据不完全统计,2010年我省法院受理的一审物业服务纠纷案件达6000多件,多数与物业服务费有关,绝大多数案件是物业公司向业主追讨物业费的纠纷。为此,浙江省高院最近起草了《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意见稿》第十九条称:物业服务人追索物业服务费纠纷中,单个或者少部分业主确能举证证明物业服务人提供的物业服务不符合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义务,存在明显瑕疵,且相关物业服务对该单个或该部分业主具有特殊性,而要求减免相应物业服务费的,可酌情予以支持。

  这条意见,就是明确了一点,如果物业公司确实服务有明显瑕疵,并且该瑕疵对该部分业主具有特殊性,法院是可以核准减少业主应缴的物业费的,但业主取证比较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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