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近日,嵩明县启动2011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工作,凡在规定期限内依规办理完相关手续的报废车辆均可享受11000元至18000元不等的补贴资金。
据悉,嵩明县在县城河滨南路127号设立了名称为“云南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嵩明报废汽车回收网点”的服务窗口,对全县辖区内的报废汽车进行回收。此项工作从即日起一直持续到明年1月31日。在此期间,嵩明县内凡是符合资金申报条件的农村客运车辆、城市公交车辆、重型载货车等报废车辆依据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均可享受补贴资金。(何谨)<
分享到: 欢迎发表评论我要评论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