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孙颖)从今年开始,深圳每年近15%教育费附加专门用于扶持奖励民办学校。深圳市教育局基础二处处长彭尧9月19日陪同全国政协副主席、民革中央常务副主席厉无畏一行考察深圳一民办学校时透露了上述消息。
据介绍,截至今年3月,深圳共有民办中小学252所,占全市中小学校总数约39%,提供37万余个学位。就读民办中小学学生总数368747人,占全市中小学学生总人数约38%。教职工25271人,其中,专任教师18746人,占全市同类学校专任教师总人数约36%。
彭尧表示,为加大民办教育扶持力度,深圳今年相继出台文件,设立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和发展民办教育。从今年开始,深圳每年近15%教育费附加专门用于扶持奖励民办学校。
今年初,深圳市政府印发的《关于优化深圳市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结构的意见》(下简称《意见》)提出优化教育费附加收入分配结构,明确了教育费附加用于民办教育的比例。具体为,30%用于扶持和发展全市职业教育;55%按市、区普通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人数平均分配(其中82%用于公办普通中小学,18%用于补充各区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民办教育发展);15%由市本级集中统筹(其中67%用于开展全市性教育教学活动和对组织开展公办中小学校标准化、信息化和均衡化建设效果显著的区予以适当的奖励性资助等,33%用于补充市本级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民办教育发展)。按此比例计算,深圳每年用于民办教育的专项资金,占到该年度教育费附加的14.85%。
《意见》还提出,市、区财政部门要建立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在年初编制部门预算时,严格按照教育法律法规规定安排教育经费投入,并在年末根据财政超收情况予以追加,体现法定增长要求。
记者还了解到,今年7月1日,《深圳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并印发。根据该办法,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纳入市财政年度教育经费预算,主要由市财政预算和城市教育费附加构成,接受社会捐赠。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结余结转下年度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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