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少女约会男网友时,竟被对方勒死后奸尸。近日,省高院驳回原审被告人张军的上诉,维持死刑判决。
2010年1月1日,宣威市落水镇滴水村村民报警,称在河边发现尸体。警方到现场勘察发现,女尸颈前部至右耳后有索沟,内衣前侧正中离断,裤子脱至膝盖,下体有血泊和挫裂创口。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小红(化名)系勒颈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据查,小红平时喜欢到网吧上网,2009年12月31日,小红晚饭后说去找朋友玩,但直到次日都没有回家,家属接到警方电话才知她出事。
经查,当晚,小红在网上与一名叫金健的网友聊天。当晚8时许,其与朋友说要去见同城网友金健,之后离开网吧。
2010年1月3日,刑警将嫌疑人张军抓获。其供述了2009年12月31日晚10时,他在自己卧室用尼龙绳将小红勒死,并于当晚半夜抛尸的事实。
张军,网名“金健”,1986年5月生,宣威人,初中毕业后在该市以打零工为生,喜欢上网。2007年7月3日曾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3年,缓刑4年。
法院审理查明,案发当天,张军在自己家卧室,因欲对前来玩耍的小红行不轨,遭到反抗后发生争执,遂用尼龙绳子将小红勒死。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军死刑,其不服,向省高院上诉。
二审检察员列举尸检报告中受害人被性侵害的证据,进而指出张军上诉理由及其辩解不能成立,而其系缓刑期间又犯罪,建议法庭维持一审判决。经省高院审理,认定张军将被害人杀害后还对尸体进行过性侮辱,遂驳回其上诉,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田钿 黄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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