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济南9月21日消息(记者桂园)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山东省编办、省财政于日前联合制定了《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审核与人员经费管理办法》。今后,未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行政机关的编外人员将很难领到“皇粮”。
根据新出台的管理办法,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空余编制补充人员,须先向同级机构编制部门提报编制使用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凭《编制使用核准通知单》办理补充人员事宜。补充人员完成后,财政部门依据机构编制部门审定的编制实名制信息数据,核定预算、核拨经费。
新的管理办法还规定,未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补充人员的,机构编制部门不列入编制实名制名单,财政部门不核定预算、不核拨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发生变动,所在部门、单位应及时向同级机构编制部门核销实名制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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