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1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经扎实工作,成功规劝4名网上在逃人员投案自首,其中涉嫌故意伤害犯罪并潜逃7年在逃人员1人,涉嫌持枪寻衅滋事在逃人员3人。
经查,2003年12月19日下午1时许,犯罪嫌疑人杨某强(男,38岁,白沙镇人)因朋友间的矛盾伙同他人蒙面持猎枪在白沙镇东街5号李某亮的饭店里将受害人曹某坚、王其某、王其某、王某胜四人欧打致重伤后潜逃。2011年9月19日在逃人员杨某强到我局刑侦大队投案。
2011年2月8日17时许,犯罪嫌疑人陈某(男,22岁,白沙镇人)、陈某(男,22岁,白沙镇人)、陈某华(男,20岁,白沙镇人)三人因朋友间的矛盾伙同他人于持自制砂枪、铁管和木棍到合浦县白沙镇新村村委上队6号苏某辉家中对其家中的摩托车、塑料椅、折椅、玻璃窗进行打砸后潜逃。2011年9月19日在逃人员陈某、陈某、陈某华到我局刑侦大队投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局发布的《关于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对犯罪情节较轻的投案自首人员,可视情节依法适用非监禁刑,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的规定,我局已对在逃人员陈某、陈某、陈某华三人依法办理变更非监禁措施。
自开展公安部部署公安机关网上在逃人员专项督察“清网行动”以来,广西合浦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领导高度重视,严密部署,层层落实,采取了“严查、秘控、深追、细访、力劝”五项措施,展开了前所未有的强大追逃攻势。特别是面对我县网上在逃人员有基数情况,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领导以深化理念创新和机制建设为动力,坚持以人性化追逃为重点,其他追逃方式为辅的追逃工作理念,全面开展追逃工作。通过开展“清网行动”宣传,组织民警走进社区、乡镇,走进在逃人员家中采取为家属解决困难、亲情感化等方式规劝在逃人员投案自首。据统计,“清网行动”以来,共抓获在逃人员15人,其中投案自首12人,占抓获在逃人员总数的80%。2011年9月19日,经过刑警们的不懈努力,成功规劝4名网上在逃人员主动到刑侦大队投案自首。(通讯员 庞琪 吴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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