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评论员/王聃
河南洛阳电视台记者李翔于9月19日凌晨遭人捅10余刀死亡,随身携带电脑包失踪。洛阳市公安局宣传处一名人员称,洛阳警方专案组正在侦破案件,从目前来看,李翔全身被捅超过10刀,不符合一般抢劫案件的特征,不能排除凶手有其他作案动机。
生命是永远不可复制的高贵存在,任何生命的逝去,都值得我们为之默伤,李翔之死也不例外。尽管迄今为止还没有确凿证据认定李翔之死与记者的身份有关,不过当记者、身中10余刀、十一准备结婚这样几个关键词联系到一起,在网上还是引发了关于记者安全保障的众口汹汹。记者行业的风险性和自身安全的保障问题,这些年一直为公众所关注,当进京抓记者这样的事情都接连地发生,出现公众对李翔之死的沸腾议论也就不足为奇了。
必须对李翔被刺杀案件从快进行侦破,这既是回复舆论诉求的需要,更体现着公权对“社会守望者”的呵护。类似的观点当然无可厚非,不过在笔者看来,李翔之死首先并不是一个记者之死,不妨进行反问:倘若李翔不是记者,他就应该被行凶者残忍地用10余刀捅死?在这里,记者的身份标签其实只是更悲情的点缀。所以,我更愿意将李翔之死,定位为一个公民之死。
我们很难说,李翔被刺杀就折射出了洛阳当地公共安全的整体失范,因为它毕竟只是偶发的恶性事件。不过,它的确反证出当地治安管理与公共管理上的漏洞重重。就在晚上,就在并不偏僻的电视台家属院大门口,一个年轻人被别人残忍地用10余刀杀死。凶手为何胆大妄为,是不是那个路段的治安状况本身就很糟糕?
在难以免于恐惧的公共环境里,李翔首先是一个“公民”,其次他才是“电视台记者”。李翔的死亡,不仅看不出丝毫“记者”的身份信息,甚至连一个普通公民——能够自由、安全行走在自己的城市——的基本权利也被剥夺。记者的身份符号对于李翔而言,实在太过奢侈。令人遗憾的是,我们的媒体和网友聚焦于一位“记者”的被刺杀,却对一个普通公民的意外死亡置若罔闻,这是流于表象的遗憾。
权利无法捍卫之时,人身注定安全无存。而事实上,在我们的公共空间内,类似对“普通公民”安全漠视的现象却比比皆是。野蛮拆迁把公民逼上了屋顶自焚;讨薪不得,民工不得不一次次上演“跳楼秀”;强制把上访的民众送进精神病院……因为对公民安全权益的漠视而让一位记者被刺杀,不过是其中小小的一例,在李翔的背后,其实站着更多的“安全弱势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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