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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幕墙专项资金缴纳有望细化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9月21日12:58  新闻晚报

  记者 陈珍妮

  晚报讯 任意压缩工期、违法分包、人员违规操作……本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的“老大难”问题,有望通过地方立法套上“紧箍咒”。今天上午,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听取《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的说明和审议意见报告。记者从审议意见报告中获悉,幕墙专项资金的缴纳标准、使用范围、监管方法等有望细化明确。

  记者注意到,《草案》对各方反映集中的施工工期、依法分包、人员培训、监理报告制度等问题都予以规范。 《草案》中要求建设单位必须确定合理建设工期,不得任意压缩。

  备受关注的建筑幕墙安全问题也在《草案》中予以规范。 《草案》中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建立专项资金,用于公共建筑幕墙的维修。审议意见报告中对此指出,该条规定过于笼统,难以操作。为此建议,在条文中明确管理部门、建设单位的责任、专项资金缴纳标准和使用范围、监管方法等,或者明确授权市政府制定公共建筑幕墙专项资金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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