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9月21日消息:据《新闻晚报》报道,过期不久的药品能服用吗?处理过期药品是否直接丢弃就可以?随着居民健康意识的不断加强,药品已经成为了我国居民家中的必备物品。但随之带来的过期药品处理问题亟需引起重视。复旦大学药学院朱俊怡等五名学生日前深入社区对上海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现状进行调研。九成受访者表示家中常备的药物中存在过期药品。同时,受访者对过期药品的危害性认识不深,仅65%选择“服用过期药品会产生一些对人体有毒副作用的物质”。
“过期药品的正确处理是市民用药安全的一大薄弱环节。”调研小组成员刘斯煜说,43%的居民对过期药品采取直接扔掉的方式,35%的受访者将过期药品放在家中,不予处置;仅22%的受访者表示会将过期药品送到药品回收处。
调研小组负责人朱俊怡说:“对个人而言,过期药品不仅不能发挥其应有的药效,而且随着药品的过期,其化学成分会发生改变,有可能产生对人体有害的物质而给使用者的身体健康产生巨大危害;对社会而言,过期药品不但是对药品资源的巨大浪费,如果处理不当也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更有不法商贩回收过期药品后,对产品包装和批号进行造假处理便再次上市,扰乱药品市场的正常秩序,危害公共健康安全。”
朱俊怡表示,他们在对回收的过期药品进行检查后发现,许多过期药品的有效期为虚线印制,颜色很淡,这对视力不好的中老年识别确实构成了很大的困难。“因此我们建议药厂,药品包装盒上的有效期以纯黑色粗体或其他鲜明显眼的颜色印制,最好在药品的内包装上也可以印制药品有效期,以避免外包装盒丢失而造成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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