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前投案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南方日报讯 (记者/赵琦玉 曾强 实习生/刘竹溪 通讯员/交宣)昨日上午,两名交通肇事逃逸人员来到天河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投案自首。自此,广州市交警部门开展“清网行动”以来,到市公安交警部门直属单位自首的在逃嫌疑人达到32人。交警部门呼吁:今年底前自首,可获宽大处理,从轻或减轻处罚。
现年32岁的谢某于2007年驾驶重型作业车不慎撞死一名行人,由于无力承担赔偿费用逃亡至今。在逃逸的这4年中,谢某不敢再开车,只能一直在全省各地游荡,靠打杂工赚钱。今年中秋节一过,交警就联络到谢某的家人做思想工作。犹豫再三之后,谢某终于在家人的劝说下选择了自首。
另一位投案的肇事者黄某于今年3月在黄埔大道国防大厦附近驾车撞伤一名建筑工人。据黄某称,他原本没想逃跑,但伤者的工友试图包围他,惊慌失措的他驾车逃逸。黄某说,现在是网络时代,一旦案底在身,终究法网难逃。“逃亡时身份证也不敢用,工作也不敢找,只能向朋友举债度日。”
根据部署,在逃犯罪嫌疑人在今年12月31日前向广东省各级司法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投案自首后,对可能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者,可依法办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非羁押性强制措施。警方再次向尚未归案的嫌疑人呼吁,在年底前投案,争取宽大处理。
广州市交警支队区金成警官介绍,截至昨日上午,四区两市(海珠区、番禺区、花都区、南沙区、增城市、从化市)公安交警部门“清网行动”中已归案的网上在逃人员共86人,其中投案自首者53人。市公安交警部门直属单位归案47人,另有5人已在押解回广州途中,其中投案自首者32人。昨日自首的两名嫌疑人的宽大处理手续已经开始办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