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杨之辉 通讯员 魏勋贵)曾犯强奸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在刑满释放后,色心不死,挟持精神病人黄某至公路边草丛强行奸淫。近日,威信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杨某正以强奸罪从重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再度开始了他的铁窗生涯。
被告人杨某正系威信县人,1994年曾因犯强奸罪被威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满释放后,杨某正在威信县庙沟乡一煤矿务工,从事井下采掘工种,月薪3、4千元。
2010年10月的一天,杨某正下班回家途中,路遇单身一人行走的精神病人黄某,顿起淫心,将黄某挟持至公路边的草丛中,强行奸淫。后又将被害人带至其位于公路边的房屋中多次实施奸淫。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正采用暴力,对无性防卫能力的妇女实施侵害,又有前科劣迹,应依法从重处罚,遂作出了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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