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艳芳)电梯发生故障,究竟该找谁维修?发生电梯困人情况时,维修人员应在多长时间内抵达现场?即日起至10月31日,西安市政府法制办就《西安市电梯安全与节能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广大市民征求意见。
物业应每半年公布一次电梯费用收支情况
征求意见稿规定,在用电梯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委托有资质的电梯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安全技术评估,并在之后每5年进行一次技术评估。实行物业管理的电梯,业主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物业服务企业交纳电梯运行费;不按规定交纳的,由物业服务企业依法追缴。
电梯运行费应当用于电梯日常管理、维护保养、直接物质损耗以及电梯检验等相关费用,并单独立账,专款专用,不得挪用。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每半年公布一次电梯费用收支情况。
发生事故1小时内须报告监督管理部门
征求意见稿规定,在用电梯应当定期检验,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设立24小时维保值班电话;接到电梯困人故障报告后,维修人员应当及时抵达并实施现场救援,抵达时间不超过30分钟。
电梯发生事故时,事故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排险、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于事故发生1小时内报告电梯安全与节能监督管理部门;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应当同时向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电梯安全与节能监督管理部门在接到电梯事故报告后,应当尽快调查处理。电梯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现场维护保养时持证人员不得少于2人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进行现场维护保养时,持证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在电梯生产、使用单位提出检验检测要求并提供必备检验检测条件时,未按照规定期限安排检验检测或者出具电梯检验检测报告并同时发放安全检验标志的,由电梯安全与节能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市民可登录西安市政府门户网站了解详情,并可通过信件、电子邮件和传真反映意见。信件寄至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法规处;邮政编码:710007。电子邮件发至 fzj@xa.gov.cn。 传真:86788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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